一边是教育厅组织的信息技术考试,一边是人事厅开展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一个声称列入继续教育的考核内容,一个宣布与职称评聘挂钩。虽然考试的名义和目的各有各的说法,但考试内容却大致相同。在福建省,几年来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为一项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水平考试的“权属”问题僵持不下,夹在两大部门间的广大基层教师左右为难,叫苦连连。 相同考试两部门互不认账
今年初,霞浦县人事局依照上级人事部门的部署,开始在全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和考试。让霞浦县北壁镇后山小学教师钟迪龙和同事们不解的是,他们已于前年参加了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简称NIT)并拿到合格证书。但当他们到人事部门申请免考时却被告知:两种考试不能互相替代。
“两次考试的内容大同小异,无非是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简单操作,怎么两个部门互相不认账呢?”霞浦县第七中学老师林莉娜说。
据介绍,霞浦县教师的工资收入普遍较低,8年工龄的小教一级月收入900元左右。对于此次人事部门组织考试的费用,霞浦县北洋小学校长谢伏德算了一笔账:两个模块共120元的考试费、180元的培训费,培训和考试6天的食宿交通费大约400元,“考一次试,一个月的工资就用得差不多了。”“权属”之争长期僵持不下
记者在福建省人事厅和教育厅采访了解到,关于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水平考试的“权属”争议,在这两个部门间是由来已久并长期僵持不下。
记者采访中发现,无论是人事部门还是教育部门,均认为自己组织的考试“有理有据”。对于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将通过了NIT考试的教师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范围,福建省人事厅在一份反馈件中作出回复: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试,是针对继续教育的,是为了检验培训的效果;人事部门的考试是针对职称评定的,是检验应考者的能力和水平。两者不好相互替代。考试经济是亿元大蛋糕
宁德市屏南县一位张姓老师认为:“因为有利可图大家才对考试抓着不放,考试经济是个冠冕堂皇的大蛋糕。”张老师给记者算了一下账,全省有34万多名中小学教师,如果每人都把364元的培训费、考试费和教材费交齐,此项考试的费用达1.2亿元。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黄新华认为,考试评价体系本属于社会中介的行为,但现在一些考试机构却和政府权力部门是“一家人”,导致了一些政府部门在考试活动中角色的错位,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这是多头考试、重复考试的原因之一。“新华视点”记者项开来 涂洪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