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少年犯内心世界 8成家庭残缺走上歧途
时报记者走访广州少教所发现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蒋隽 本版摄影 时报记者 朱元斌
暑假一到,很多小孩都兴致勃勃地开始自己丰富多采的假期生活。但广州有一群特殊的孩子,却无法像其他小孩一样享受暑假带来的轻松和自由。他们都不满16岁,却因为抢夺偷盗等违法行为被送到少教所里受教育。记者近日走访了广州市少教所,通过跟这些稚气未脱的少年进行交流,揭开他们跟同龄人不同的内心世界。
小超:“第一次作案很慌很怕”
16岁的小超来自贵州镇远,剃个刺头,黑眼睛明亮灵动,说话自然大方,条理分明,老练之中却让你感觉不到有丝毫的圆滑。如果不是在少教所,很难把他跟“抢夺”联系在一起,更想象不到他惊人的“身手”:他抢过几十部手机,最高纪录是2天抢3部手机,1天之内进出派出所3次。
“我不能出现在火车站,一出现就被抓,在那儿所有的警察保安都认识我。”小超平静地说,没有骄傲的微笑也没有羞耻的脸红。
第一次卖身:流浪桥下遇上“中介”
小超第一次抢劫是在2005年3月,“当时我睡在棠下的一个桥底,一个30多岁的男人过来问我,‘敢不敢抢?饿死不如抢!’”这个男人是个“中介”,以欺骗或暴力的方式把单身的流浪儿卖给犯罪团伙,小超就这样被以300元的价钱卖给了豪哥。第二天,小超就在3个“大哥”的带领下到公交车上“开工”,“不去就挨打,没饭吃,成天有人跟着,想跑也跑不掉。”
小超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的目标是个拿索爱K700手机的女孩,“很怕、很慌,一把拉下手机,就往后门跑,跳下车,不顾一切的跑,跑掉了一只鞋,还跑错了方向,他们本来教我下了车往右跑,结果跑成了左边。我一直跑到一个废品站,在房间里躲了一个下午,天黑以后才敢出来。”说起第一次,小超长抽一口气,平静的声音有了起伏和恐惧,能深切感受到他的害怕。
第二次卖身:不满“老大”自己卖自己
抢了第一次,之后的每次偷抢就顺理成章,小超也学会了怎么对付警察,“如果是人赃并获,就说自己是协从犯,哭诉怎么怎么惨;如果没物证,就说是见义勇为,帮忙追贼反被误会抓来;后来多了,就不用编了,警察一见我就抓。”
卖身后,另一项学习是挨打,小超已经记不清自己失手被抓打过多少次,只记得最严重的一次“被打得吐血,躺在床上3天动不了”。没多久,逐渐熟练的小超脱离了豪哥,“因为这个老大不适合带我,他不公平。”又是300元的价格,小超被卖给了军哥。不同的是,这次是小超主动找到“中介”,自己卖了自己。
对话:“心中没有爱也没有恨”
在少教所的一间空教室,记者跟8个少教学员聊天,他们清一色身材偏瘦,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小,他们眼中充满了好奇和稚气,没有记者想象中问题少年会有的叛逆眼光。对于记者的问题,尽管8个孩子给出的答案不尽相同,但言谈中可以看出他们对生活的麻木,在他们的精神世界里,甚至没有爱也没有恨。
信息时报:知道偷抢是犯法的吗?
少教学员:“以前不知道,后来知道了也没办法,年纪小又没有身份证,找不到工作,要吃穿活命只有抢,生活所迫啊!”(耸耸肩,回答得理所当然又稍显无奈)
信息时报:抢东西时经常有失主受伤,会良心不安吗?
少教学员:“活该,谁让她(他)要戴(指首饰等贵重物品),凭什么他(她)那么有钱,我就要受穷,凭什么这儿的人这么富,我老家又穷又苦!”
信息时报:别人的钱是靠劳动赚来的,你用暴力抢夺,能一样吗?
少教学员:他(她)能靠劳动赚钱,我靠抢赚钱,目的一样,只是手段不同,没什么不一样。
信息时报: 除了抢还会不会犯别的事?
少教学员:绝不能贩毒,50克就吃‘花生米’了,更别说杀人放火。
信息时报:外面辛苦工作一个月赚的钱可能抢一单就有了,出去以后还抢吗?
少教学员:不抢了,关怕了。可是也不好说,要是没吃没喝还得走老路。(说起失去自由的滋味,这些小孩都不由得缩了缩头,打个冷颤。)
信息时报:有最爱的人吗?
少教学员:没有。
信息时报:有最恨的人吗?
少教学员:没有。
信息时报:有什么理想?
少教学员:赚个几十万,回老家过日子。赚不到钱就绝不回去,没面子。
他们为何会走上歧途?八成家庭残缺没有关爱
广州市少教所里目前收容了200多名16岁以下的少年,95%犯的是抢劫、抢夺和盗窃,83%来自外省,入所时间1~3年。
据少教所的干警张清友介绍:“这里的少年80%来自不健全的家庭,从小缺失父母的关爱,没有很好的经济条件和教育环境,剩下的20%一部分是跟家里关系不和谐离家出走,一部分则是被人拐骗。”
文化程度不高是这些少年的共同特点。根据少教所的统计,200多名少教学员中,只有两三人上过高中,74%只有小学文化,初中文化的占17%,文盲的占8%。“他们进入社会,由于认知能力较低,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经不起形形色色的诱惑而误入歧途。”少教所副所长骆耀坤说。
失去父亲或母亲,跟监护人关系不好,厌学弃学,进而染上不良行为,无家可归或离家出走,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混迹于犯罪团伙开始偷抢,是大多被收容少年的共同经历。
出来后为何常重走老路?没学历没技术受歧视
“经过在少教所的法律学习和思想教育,70%以上的少教学员希望有稳定的工作,步入正常的生活轨道,可是这条道路却很艰难。”骆耀坤介绍,少教所学员84%来自外省,不能享受广州市本地安置帮教政策的扶持,他们大多无家可归,出所后要继续在广州讨生活。“年龄小,没有学历、没有一技之长,很多人都没有身份证,要经受别人歧视的眼光、劳动的艰辛、过往生活方式和朋友的诱惑。这些因素常常让他们再走回老路。”
少教所的干警们只有动用私人关系帮他们找工作,海珠区超仔记面档的彭老板夫妇是张清友的朋友,也是少数愿意给出所学员提供工作机会的好心人。从去年开始,他们已经接收4个学员到面档做伙计,“就是想给小孩一个机会,如果能帮他们就此走上正路,是件好事,如果不行,那也没办法。”彭老板说。
“光凭干警和个别好心人的力量太微不足道了。”怎么能成批量、成制度的帮助出所少年融入社会,是张清友近几年思考最多的问题。
广州市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副所长陈翼京认为,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政府没法包办,但可以出台政策,给接收少教人员的单位减免税收等方式创造社会空间;更多人性化的工作需要民间社团来做,因为他们回复健康的精神面貌融入社会是一个长期和反复性的过程,需要有人持续不断的付出爱心扶持他们。
编辑点评 拯救失足少年,有赖社会机制
广州有多少迷途待返的流浪少年,恐怕无人说得清。但广州缺乏一个拯救失足少年的完善环境和社会机制是不争的事实。当人们用有色眼光为问题少年提前定性时,很多时候也就堵死了他们重返社会的道路。
其实,追究起失足少年的迷途之路,多数是社会或大人们自身的问题才逼迫他们过起了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流浪生活,因而,我们有理由以一个宽容的姿态重新接纳他们的回归,而给他们创造一条步入正常生活的轨道就显得尤为必要。但是,现在仅凭少教所的干警们动用私人关系帮他们找工作显然是力不能及,缺乏社会力量的参与,往往会浇灭失足少年心中残存的一个“爱”字。如此就需要政府牵头,或者动员民间团体,或者在社区街道中创造机会。社会给失足少年提供完善的拯救机制,人们去掉歧视的有色眼镜,才能矫正他们不良的心态。
“浪子回头金不换。”假如我们为失足少年创造一个迷途知返的社会通道,相信他们中的很多人会改过自新的。李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