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摄像机藏于背包内,自称有偷拍隐私爱好,因侵犯隐私被拘10日
本报讯(记者龙婧通讯员吕高品)前日晚8时,一男子在西单某商场内,用伪装后的摄像机偷拍女性裙底风光,被保安当场发现。昨日凌晨,该人因侵犯他人隐私已被西城警方行政拘留10日。
保安当场抓住偷拍者
西单某商场担任保安员的刘先生是报警人,他回忆说,晚上8时许,他正在商场内巡逻。在二层扶梯处,他发现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拿着一个单肩背包,跟在两名身着连衣裙的女性身后,而且时不时把背包往女青年裙下晃悠。
刘先生说,他一直跟踪该男子。在二层一个服装专柜前,两名女性选购衣物,男子将背包垂下,正好位于她们的裙下。“我第一感觉像遇到电视剧里的偷窥者。”刘先生由此推断,该男子背包里肯定放有摄像机,故意拍摄女性裙底风光。待男子取走背包准备离开时,他立即上前将其控制。打开背包一看,里面果然有一部数码摄像机,镜头向上,正在录像。随后,刘先生将男子扭送至西单商场派出所。
被摄女性毫不知情
据西城警方介绍,偷拍者姓王,大专文化,有正当职业。他自称“就是喜欢偷拍女性”,时常跟随别人,偷拍他人隐私,但总觉得不够刺激。有一天,他逛街时看到,夏天女孩穿裙子的比较多,而晚上的商场则是年轻女子的聚居地,于是就萌发了用摄像机到商场偷拍的想法。行动之前,他将摄像机放在背包内,摄像头朝上,虚掩着,自己则用遥控器控制。一般他先在商场一层扶梯溜达,碰到身穿裙子的女性后,就跟随其后,将背包放在女性裙下,随其上扶梯,进行偷拍。据警方说,被拍摄的几位女青年毫不知情,王某被抓获后,她们才得知自己被偷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