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中旬,浙江宏达化学制品有限公司一储存仓库爆炸。发生事故后的第二天,浙江上虞检察院的检察官就随事故调查组赶到现场展开调查。检察机关出马,是因为上虞市检察院、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出台的一项规定,要求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事故,环保和安监部门应在3小时内通知检察院派员同步介入调查。
精细化工是上虞的支柱产业,但上虞市委、市政府却没有为经济利益而放松对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控制。今年5月,两家企业因为违规排污,被处以高额罚款,并被上虞市市长点名批评,更被责令登报向上虞人民道歉。
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督力度,上虞要求,检察院和环保局、安监局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工作,对行政处罚文书、事故调查报告、刑事案件移送意见书等资料,环保局、安监局应适时移送给检察院;检察院因侦查监督工作的需要,可以调阅行政执法资料。
上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陶劲松说:“7月发生的5起大小事故,环保局和安监局都及时通知了我们,我们都派员参与调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尽管尚未发现渎职犯罪线索,但是使我们从过去的两眼一抹黑到如今情况一目了然,工作更加主动。”
检察院与环保局、安监局建立协作关系后,不仅有利于环保和安全生产领域渎职案件的发现和查处,也有利于对环保、安全生产导致的其他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工作。据介绍,最近上虞市精细化工园区规划建设人员培训班和安监局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已邀请检察院派员讲课,进行预防渎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培训。
(陈辛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