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外地来的朋友,我一般第一顿饭就是请朋友到凤凰花城吃饭,坐在花丛中叙旧情,有人逢喜事的感觉,“幸福像花儿一样”。然后再去吃海鲜,看海。周末偶有闲遐,带上家人一起逛逛凤凰花城,也是一种享受,买不买花倒在其次,吃饭、散步确实能放松一身的疲惫。 凤凰花城已成为海口的一道风景。某种程度上说,海口市民已经把她当成另一个“万绿园”。
可是,看到本报昨日第7版的报道后,我的心情和部分网友、市民一样沉重。报道说,在海口市秀英区滨涯湖开发区内,有一座漂亮的凤凰花城。她,曾被称作“海口市重点项目”,是我省规模最大的“永久性花卉交易市场”;她,是我省5届迎春花市的举办地,是海口一道享有很高知名度的亮丽风景。但她里面的风景,正被兴建的座座别墅“蚕食”着,很多花商被要求从花城搬出;近期,花城里面又有13户花商接到了搬迁通知。
鲜花能否常开?花城能否长在?这是花商们的忧虑,也是不少市民的忧虑。一个总规划面积约1100亩的凤凰花城难道就这样一点点地被拔地而起的座座别墅“蚕食”?今后海口市民去哪里买花?去哪里散步?难道还像数年前那样,到南大桥下去买花吗?或者到广场路去买花?不错,找到买花的地方也许不是一件难事,可是几年来海口市民对凤凰花城的那种爱恋的情结怎么能够轻易割舍?莫非若干年后海口市民只能到照片中回忆和怀旧?我的疑问正如本报昨日报道的标题那样:偌大的海口容不下一个凤凰花城吗?
建别墅无可厚非,但是否要一定要建在凤凰花城内?是否一定要让鲜花为之让路?城市究竟应该为什么而变、为谁而变?当然应该是为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所有人而变,让他们生活得更惬意。市民的需求是政府首先要考虑的。城市的建设应以所有的市民为本,而不是以个别人为本。近些年来,在各地城市化的过程中,为了招商引资,个别地方曾经“砍光丛林”,将城市来个“改头换面”;为了招商引资,有的地方曾经将带有民族特色的建筑推倒重来;为了招商引资,有的地方甚至让规划跟着开发商走。这样的所谓“经营”城市的亏我们吃得够多的了。菲律宾政府当年为招商引资曾经在美国《财富》杂志上做这样的广告:“为了吸引像您这样的公司,我们夷平高山、砍光丛林、填平沼泽、让河流改道,重建城填……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您在我们国家能有一个更便捷的做生意环境”,这样一味讨好商人的广告在今天看来如此可笑。今天,我们不能再让这样的笑话重现。
在“宜居城市”几成口号的今天,我们更应该避免在城市开发中的任何非理性行为,应该尽可能地多征求民意,少走弯路,让决策更加科学化,让我们居住的城市成为人人称道的“宜居城市”。新华社7月29日报道,由建设部批准立项、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组织编写的《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有望年内出台。该《标准》“将为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践提供科学指导”。《标准》如何定,还不得而知,但一个多花的城市肯定是市民都喜欢的。当一座座别墅一点点地“蚕食”凤凰花城的时候,我觉得想做个庄周梦蝶之类的梦都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