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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逼近了红树林
本报文城8月8日电(记者 宋亮亮 实习生马智博摄影报道)在文昌文城镇霞洞村委会,有300亩左右的红树林,该红树林属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然而,8月8日,多名村民反映,该红树林附近刚被人挖了一个100亩左右的鱼塘,对红树林造成了很大破坏。
村民投诉:
红树林将被鱼“吃掉”
8月8日,文城镇村民王某等人投诉称,在霞洞村委会范围内,大约有300亩左右红树林。两个多月前,忽然有人开着推土机,在红树林所在区域内挖鱼塘,当时大量红树林被砍掉。直到现在,鱼塘开挖的面积越来越大,现在已经有100多亩。
记者调查:
百亩鱼塘离红树林仅数米
接到投诉后,8月8日上午,记者迅速赶到现场。只见在霞洞村委会范围内,郁郁葱葱、大小不一地生长着很多红树林。在红树林西侧,有一个正在开挖的鱼塘,约有100亩。记者沿着鱼塘观察,它的东侧和南侧,均有大面积红树林。鱼塘的边缘和红树林的区域非常近,只有三五米,有的地方几乎完全相连。在鱼塘里,有人开着一辆挖土机正在作业。
据村民们介绍,这个大鱼塘所在区域承包给一个浙江老板经营。早在两个多月前,文昌林业主管部门曾对破坏红树林的不法行为进行过处罚,但处罚后,开挖鱼塘的行为并没有停止,现在眼看鱼塘离周边红树林越来越近,村民们对此表示担忧。
村干部解释:
我们有权开发自己的土地
针对村民们投诉的问题,记者采访了霞洞村委会第七村民小组组长王某。王某告诉记者,今年3月8日,霞洞村委会第七村民小组和一浙江老板签定了《土地租赁合同书》,将位于现在鱼塘附近约150亩的土地,承包给该老板挖塘养殖。王某说:“现在鱼塘所在土地,属于霞洞村委会第七村民小组所有,我们有权进行开发建设,所以我们将它承包出去挖塘养鱼,没有什么不对。”
主管部门:
开发土地不能破坏红树林
针对红树林遭到破坏的问题,8月8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有关主管部门。记者首先来到文昌市林业局红树林派出所。据潘副所长介绍,今年6月份,他们接到举报后,赶到现场调查,霞洞村委会第七村民小组当时砍伐了28棵红树林,其中有7棵直径达20厘米以上。
为了严厉打击破坏红树林的违法行为,他们对霞洞村委会第七村民小组罚款1.4万元,并要求他们缴纳红树林损失费6900元和红树林补种费2800元。潘副所长说:“在村里的土地上开挖鱼塘是允许的,但不能以损害红树林为代价,否则将依法受到相应处罚。”
文昌公安局林业分局符局长得知村民的投诉后,立即派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调查了解鱼塘开挖一事。执法人员到现场拍摄了鱼塘附近红树林分布的照片,如果开挖鱼塘的行为破坏了红树林,他们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法律链接:
破坏红树林将依法受处罚
《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第11条明确规定:“违反本规定,非法砍伐红树林或者在红树林地进行挖塘、围堤、采砂、取土和其他活动致使红树林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被砍伐、毁坏株数十倍的红树林树木,并处以每株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红树林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非法砍伐、毁坏红树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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