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外企获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8-9 1:39:15 ·来源:新京报
传MSN、ebay易趣在列
,信产部强调外资SP符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本报讯(实习生李薇佳记者彭梧)昨日,信息产业部新闻发言人王力健表示,已有五家外企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而此前,信息产业部刚刚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却被认为是主管部门严控外资涉足电信业的一种信号。
传MSN、ebay易趣在列
尽管王力健表示“还不清楚具体是哪五家企业”,但他承认,这五家企业均是严格按照2002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向信息产业部提出申请,并最终获得批准的。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被认为是我国对于外资经营电信业务(含基础电信业务与增值电信业务)的准入门槛。按照该规定,外资在中国经营电信业务必须持有相关的许可证,而申请该许可证的前提是“在中国通过合资公司的形式经营”,而外资持股比例方面,“基础电信业务不得超过49%”,“增值业务不得超过50%”。
坊间传言本次获得经营许可证的五家企业包括上海美斯恩、北京联通时科、鸿联九五、北京五洲纵横以及ebay易趣。但上述五家公司对传言保持缄默未予置评。其中一家公司的消息人士向记者表示:“从一开始我们就是按照规定,以合资公司的形式进入并提出申请,一切都只是按照程序进行而已”。
Google仍处灰色地带
“先拿到执照才可以营业,这是常识。”昨天来自国内某互联网公司的高层人士评论说,“但似乎事实并不是这样。其实所有的外资公司做得都不规范,有的甚至根本无视规范,直接以100%的持股比例就进来开始运营了。就算是本次拿到许可的这五家公司,之前在中国的运营无一不是通过借牌、授权本地合作伙伴运营等变通方式绕开政策壁垒。如果信产部之前不重新发那份通知,这种默许的情况还不知道持续到什么时候。”
Google公司此前曾表示,公司正在按信产部要求申请相关的经营许可,但具体进展情况暂时无法透露。而对于记者“如何处理外资经营电信增值业务时控股比例不得超过50%的规定”的问题,Google发言人未给出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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