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莫瑞宁)招聘时说好在西安工作,并收取押金,但一上班却通知被派往藏区,不去的话就自动辞职,而且押金还不退。这是李先生日前在文艺路一家公司应聘时的遭遇。
昨日,读者王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他在上个月下旬,看到报纸上文艺路一家名叫“红云商贸公司”招后勤主管。 7月26日,他便去应聘,一位姓郑的经理接待了他,让他交纳了198元体检费。第二天,王先生得到通知,体检合格,再交500元服装费和500元押金,签了合同就可上班了,并说工作地点就在公司。王先生交了钱和公司签了合同,心想很快就能上班了。7月28日,王先生第一天上班,公司说他的合同要拿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备案,让他将合同交回公司,他没多想就交了合同。7月29日,郑经理告诉王先生,公司的后勤主管不在西安上班,要到四川的藏区松番去,那里有公司的一家木材加工厂。郑经理让王先生再交780元,作为到松番的飞机票钱。王先生觉得这家公司门面不大,平时经营日用品的业务,没见有木材生意,即使派去松番,机票也不应自己掏。当王先生表示不愿意去,郑经理答复不去就得辞职,并让写辞职报告。王先生索要押金时,郑经理只退了他200元,后来又退了400元。王先生从招聘到辞职共4天,就损失了598元。
记者找到了这家公司,公司经理矢口否认,并称王先生是自己辞职的,不关公司的事。市劳动监察大队的负责人周同志告诉记者,近日已有多起类似的投诉,用工收押金是不合法的。市民如遇到此类事件可以向各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涉嫌欺诈的还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