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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区一些建筑物上有圆形“大锅”。它们是“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很多人就是利用该设施违法接收电视节目。据有关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居民均不得擅自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8月8日,沈阳市暨和平区卫星接收设施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正式启动。市广电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出动上百名工作人员,对西塔地区居民个人擅自安装的卫星地面接受设施进行了集中拆除。这次行动一个引人注目之处,是动用了消防云梯车,因为现在的居民楼越来越高,只能借助云梯。云梯最高可达到32米,克服了楼层高的困难。据悉,该行动将持续至8月底,全市13个区县都将陆续开始。
“启动云梯!”当日8时左右,在西塔街道附近的居民楼群里,随着工作人员一声令下,消防车上的云梯缓缓提升,目标是七楼居民阳台上的那个没许可证、像楼上耳朵似的一只“大锅”。“这里是违法安装比较集中的地方!”工作人员手指的地方,几乎每栋楼上都有大小不一的“小耳朵”安在阳台上。其中一栋20多层的高楼上,粗略一数至少有10户居民挂出“小耳朵”。本次整治活动事先做过摸底调查,结果显示和平区违法安装卫星接受设备大约有2000余户,其中西塔地区最为集中,大约有900户。
按有关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未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而承担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施工任务的单位可以处以警告、一千至三万元罚款。本报记者伏桂明/文王林/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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