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国务院7月27日对《关于报请批准〈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的请示》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批复,根据这个批复的意见,直辖市天津将逐步建设成为北方的经济中心。
在国务院给天津市人民政府的批复中,同意修编后的《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批复认为天津市是我国直辖市之一,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天津市的发展建设,要按照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滨海新区的发展为重点,不断增强城市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将天津市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科教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
批复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2020年,天津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1350万人左右;其中,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控制在630万人左右。天津市的规划建设要注意与京津冀地区发展规划的协调,加强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对于目前国内外非常关注的“滨海新区”的建设,批复要求,切实做好滨海新区的规划工作,建设若干特色鲜明的功能区,构建合理的空间布局。按照《总体规划》的部署,加强对包括天津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塘沽、汉沽、大港在内的现有各类资源进行整合,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将滨海新区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以及宜居生态型新城区。要妥善协调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的关系,中心城区要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实施工业东移战略,促进滨海新区的发展。
批复还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出要求。要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重点保护好“五大道”等历史文化街区和独乐寺、觉悟社旧址、平津战役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要注意保护杨柳青年画、“泥人张”彩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繁荣传统商业文化。批复最后指出,《总体规划》是天津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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