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员涉嫌受贿渎职 馋嘴“老鼠”两年未被发现
济宁虚开8.9亿抵税发票案调查
法制网记者 王斗斗
不管是黑夜还是白昼,香甜的奶酪眨眼工夫就被动作敏捷的馋嘴老鼠偷了个精光。这一卡通片里经常看到的情节,正在现实中频频上演。 作为国家经济支柱的最大块“奶酪”———税收,正在被一只只闻香而来的硕鼠啃食,他们通过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从中获取巨额利润,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
7月6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判处济宁市鲁南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鲁南公司)罚金40万元,该公司负责人以及微山、曲阜分公司负责人等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没有任何废钢铁供销业务,鲁南公司竟能为山西省的两家公司虚开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9140份,开票金额高达8.9亿元,可抵扣税款8895万元。“硕鼠”如此猖狂,为何迟迟未被发现?看家的“猫”去哪了?该如何斩断伸向“奶酪”的黑手?
带着诸多疑问,记者近日赶往山东省济宁市进行深入调查。
天方夜谭 小废品公司半年销售一个亿
“鲁南公司微山分公司经理李会民,在不到一年时间里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1.5亿元。”2005年1月,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接到了一封举报信,信中还说出了微山分公司领购发票的具体本数、领购的详细时间。
很可能是知情人举报!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迅速将此信转往济宁市公安局直接督办。济宁市公安局与当地国税局稽查局联系后发现,国税部门也接到了相同的举报。
经调查,微山分公司是李会民、赵珍荣夫妻二人的皮包公司。2002年10月注册以来,一直处于“休眠”状态,直到2004年2月才有了“生意”。该公司在2月至8月短短半年时间里,就从国税局申领万元版废旧物资销售、收购统一发票88本,销售额达1亿元之高。
“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济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李春华肯定,这家公司存在重大虚开发票犯罪嫌疑。
2005年3月10日,济宁市警方将外出归来的李会民抓获。
然而,李会民拒不认罪,寻找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他说,他们与山西宇晋钢铁公司和宇进铸造公司的业务,都是鲁南公司法人李敏安排的。“公司在山西派有业务员负责收购废钢铁,有真实的货物交易,不存在虚开发票的问题,而且鲁南公司与山西省的两家公司开展业务时间已久,已经开具了大量的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
案件一时扑朔迷离。微山分公司到底有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能不能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犯罪?微山分公司背后的鲁南公司是否还隐藏着更大的虚开发票犯罪事实?只是一起个案还是虚开发票犯罪的冰山一角?种种疑问盘旋在侦查人员脑中。
拨云见日 虚开发票“生产线”露出马脚
“微山分公司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是有无废钢铁的真实货物交易。”济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李延峰告诉记者,为了查清真相,济宁市警方立即兵发山西开展调查。然而他们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
“山西宇晋钢铁公司和宇进铸造公司是当地的龙头企业,当地对两公司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再加上当地公安、税务部门配合不默契,取证工作异常艰难。”济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民警说,为了查案,他们化装成推销废钢铁的公司经理、会计、业务员,进入到两家公司的磅房、原料仓库、生产车间等部门,摸清了这两家钢厂的原材料为铁水和面包铁,根本不需要废钢铁作为主要生产原料的真实情况,证实了微山分公司大量开给山西两家钢厂销售发票的业务并不存在。
“侦破经济案件最难的地方就是取证。”办案民警说,两个月来,办案民警共询问证人五十余名,调取山西两家公司接受的发票联、抵扣联三万余份,各类财务报表、过磅单数千份,查验钢厂账目数百本。经过艰辛取证,整个案件的轮廓终于浮出水面:
2003年初,犯罪嫌疑人王兴民(别名王勇,山西已立案处理)伙同中间人来济宁市找到李敏,提议由鲁南公司虚开山东省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受票方为宇晋钢铁公司和宇进铸造公司,两公司在当地抵扣并支付鲁南公司开票费,双方一拍即合。后因开票数量增大,2004年1月,李敏指示微山分公司、曲阜分公司也加入到虚开发票的行列中来。
宇晋钢铁公司和宇进铸造公司的生产原料都是生铁和铁水,他们向当地小铁厂购买生铁和铁水时,小铁厂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他们就压低购买生铁和铁水的价格,并把购买的生铁,记在两公司内部专门设立的“济宁鲁南”账户上,而他们接受了鲁南公司虚开的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后,在向当地国税局提交的纳税申报中,把生产原料偷梁换柱变为废钢铁,不但原来购买生铁和铁水的行为可以偷逃应纳税款,还可以享受收购废钢铁10%的抵扣。
鲁南公司在没有任何实物交易的情况下,大肆虚开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根据结算单,由鲁南公司财务科长倪效武编造供货人员名单及废钢铁供货数额后,安排财务科人员集中开具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将开好的“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发回宇晋、宇进公司,并按照发票上所列明的货物吨数,以每吨20元左右的价格支付鲁南公司好处费,如果是分公司开具的发票,鲁南公司再以每吨10元的价格支付给分公司,从而形成了一条虚开发票的“生产线”。
罪有应得 馋嘴“老鼠”被判有期徒刑
7月6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判处鲁南公司罚金40万元;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判处鲁南公司法人、董事长李敏有期徒刑11年,判处鲁南公司总经理王福、财务科长倪效武有期徒刑10年,分别判处鲁南公司微山分公司经理李会民、曲阜分公司经理高运祥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法院审理查明,鲁南公司主要经营废旧金属、报废汽车回收经营,享受国家物资再生利用行业优惠政策和国家对企业实行免税的优惠待遇。
自2003年4月至2005年2月,鲁南公司及分公司,在没有实际发生废钢铁供销业务的情况下,为宇晋、宇进公司虚开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总计9140份,价税近8.9亿。其中,鲁南总公司得赃款341万余元,微山分公司得赃款52万余元,曲阜分公司得赃款36万余元。宇晋公司、宇进公司已持该发票在当地国税部门抵扣10%的税款,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硕鼠”为何迟迟没被发现
案意
一个废旧钢铁的业务量达到近九亿元,如此惊人的数额并不难被税务机关发现,为何迟迟未发现“硕鼠”的影子?税务管理人员的渎职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犯罪。
据了解,此案侦破后,济宁市市中区国税局的两名工作人员,由于接受鲁南公司的行贿目前已被提起公诉。
在虚开发票犯罪中,嫌疑人往往采用各种手段掩盖事实真相,所做的假账从表面上看天衣无缝,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增加了侦查的难度。
从长远看,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还需要税务、公安、工商等多部门的合作配合,真正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天罗地网。同时,应加强对产废企业、利废企业的管理,把好产废企业废旧物资管理的源头,监督其把废旧物资销售给依法设立的正规利废企业,加强对利废企业的监管,掌握其物资进出,让虚开发票失去意义。在此基础上,应尽快完善废旧物资行业的法律法规,出台全国统一的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