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8月9日讯(实习生 姜蕴蕴记者刘雪霞)俗话说:“血浓于水”。父母子女关系原本是最亲密的血缘关系,然而因赡养问题,很多家庭一次次走上公堂,使亲情荡然无存。
今年63岁的李老汉是栖霞市西城镇人。 今年3月,老人被医院确诊为肺癌,光住院化疗就花费1万余元,但他的儿子李某不但不支付医疗费,连赡养费也不给。李老汉在多次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遭拒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其告到法院。6月9日,经栖霞市人民法院调解,李某才同意给父母支付赡养费和治疗费。
其实,在农村,像李老汉这样的赡养纠纷案例不在少数,本报近日曾多次做过这类报道:海阳市留格庄镇的李某丧妻后再婚,遭到儿子反对,父子签订了“断绝书”。如今,李某老了无依无靠,将儿子起诉到法院,要求赡养;今年80多岁的高老太因儿子多年未给一分赡养费,将儿子起诉到法院,后经法院强制执行,终于将赡养费要回。未料,执行干警刚走,儿子就到高老太家中将其打伤……
作为在基层法庭工作了20多年的法官,栖霞市城镇法庭的王惠彬庭长对此深有感触。王庭长表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子女不仅应从经济方面还应从精神方面关心父母。但是在农村,一些老人连基本的赡养费都得不到,更不用说享受“精神赡养”了。每年经他受理的赡养纠纷案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近10%,秋后至春节前夕,更是这类案件的高发期,一些纠纷甚至升级到刑事案件。
农村赡养纠纷缘何高发?本报将请专家剖析原因寻找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