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松林 上海报道
三联商社(600898)有巨额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占用,且未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人员在《董事声明与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为此,上证所今日对该公司及其董事长张继升、董事于其华、张欣、李亭玉、李家勇予以公开谴责。
该谴责将抄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公司董事长张继升同时是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据上证所审核,三联商社及下属各家电分公司假借预付货款名义与关联方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通过控股股东下属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提供资金。截至2005年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21553.60万元,占公司年末净资产的62.98%。该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今年7月31日,尚有8403.60万元未归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