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决定,从即日起,将从行政、财政、建设用地、金融等6个方面向65个县放权,以促进县域经济的加速发展。
据光明日报报道,黑龙江省昨天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该决定在六个方面体现了突破:第一,在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方面,本着“责权统一、重心下移、能放都放”的原则,对大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明确县享受市的经济管理权限,取消了向市备案的繁琐程序,一律改为抄报,使一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由省管理下放到市管理,将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范围由黑龙江“十强县”扩大到该省的所有县。 第二,在财政方面,继续实施省对县一般性转移支付3年不变和提高税收返还比例政策,将享受营业税超基数返还优惠政策的范围由“十弱县”扩大到所有县。第三,在建设用地管理方面,提出优先保证县城及中心镇、县域重点项目和产业集群、工业园区、重点农产品加工所需建设用地。第四,在金融政策方面,支持民营资本进入融资担保领域,明确省财政对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给予信用支持,鼓励其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和统一法人社。第五,在激励政策方面,设立升级晋位奖、争创强县奖、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优秀人才奖、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奖和弱县大项目建设奖以激励、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积极主动性。此外,决定还突出强调各级地方党委要切实把县域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并把抓好县域经济作为检验各级党委执政能力和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一项重要标准。(光明网-光明日报)[编辑: 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