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记者田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对于已经受理、尚未审结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诉讼案件,要加快审理进度,及时审结;对于已经受理、尚未执结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限期执结。
记者8日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专门发出《关于进一步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在继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于此前发出的《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的基础上,本着政府“清欠”、法院配合的工作原则,积极、主动地与有关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为下一阶段的“清欠”工作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特别重视对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对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要按照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的原则处理;对追索劳动报酬确有困难的农民工,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