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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皮鞋在欧盟遭遇反倾销,税率至今未定。 新华社发
本报讯“大约10月份吧。”日前,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调查和处罚规定(暂行)》(以下简称新《规定》)最快有望在今年10月份出台。
尽管早在今年5月10日,商务部就将《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调查和处罚规定(暂行)》(修订草案)公布在其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然而,时至今日,新《规定》仍未出台。“因为牵涉的方面太多了,我们还在和有关商会、协会、企业以及律师事务所进行最后的协商。”上述人士告诉记者。
其实,1996年当时的外经贸部就已经出台了《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旧《规定》)。然而,促使商务部下决心再出台类似法规的原因也是源自这部旧规定。“它不具备什么操作性。”商务部的这位人士告诉记者。
旧规定不具备操作性
直接导火索是商务部去年接到的一个申诉。去年八九月份的时候,美国惠而浦公司的一纸诉状送到了商务部。作为一家家电生产商,惠而浦认为中国天津的一家合资企业销往美国市场的窗式空调价格过于低廉,影响了该公司在美国的窗式空调销量。因此惠而浦试图通过旧《规定》,要求取消这家公司的外贸经营权。
在旧《规定》中,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便是取消企业的外贸经营权。然而,当2003年商务部成立以后,已经没有资格去取缔任何企业的外贸经营权。这部已经和时代脱节、同时缺乏操作性的法律引起了条约法律司的注意,也直接加速了新《规定》的立法进程。
遭遇的反倾销居全球之首
同时,对于商务部来说,出台新《规定》还有另外一份考虑。
“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商务部条约法律司的荣处长对记者表示,少数企业为了进一步增强出口竞争力,采取降低产品出口价格的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这种行为不仅直接导致对外贸易秩序的混乱,也危害了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和整个行业秩序。
事实上,低价出口给中国企业已经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中国产品自1979年首次遭遇外国倾销指控,2005年全球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诉讼有663起,位居全球之首。也是在2005年,中国对外贸易有了1000亿美元的顺差规模,使得人民币升值面临空前的升值压力。(中华工商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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