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接受《新闻晨报》采访时明确表示,“欣弗事件”不存在瞒报,一种药品不良反应的对外通报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准则,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张冀湘针对有部分媒体报道“欣弗事件”有关部门瞒报一事表示:“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客观的,也是不负责任的,事实上我们是在第一时间就把应该让媒体和社会公众知道的信息进行了公布,是非常及时的。
张冀湘说,对外发布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通报并不是如人们想象的那样越早越好。鉴定一种药品是否出现了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有一套非常严格的规程,应该本着科学、严谨的精神在恰当的时间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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