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8月9日讯
日前,江西上饶市广丰县洋口镇一村民因货车刮坏广丰县建设局局长私宅外墙的几块瓷砖,在县交警大队调解时,竟被告知要支付4000元。
据当事人李元武介绍,7月20日中午12时40分许,他用拖车拖着一辆故障货车,结果货车倒车镜上的螺丝钉刮到县建设局局长余祖华的私宅外墙,几块白瓷砖被刮出一条不到两厘米宽的小槽。 他当时表示愿出500元,但余祖华爱人称房子造价170万元,不同意,并向县交警大队报案,县交警大队事故股认为李元武超载,在没有办理暂扣单的情况下扣车,8月4日仍未放行。当日上午,李元武参加调解,余祖华委托人要求支付2000元“鉴定费”,并赔偿墙体损伤费2000元。李元武说,车被扣10多天,损失几千元。
广丰县交警大队事故股股长严小军表示,7月22日,在余祖华申请下,上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货运汽车撞墙体事故安全性意见”,据此余祖华要求李元武支付2000元赔偿金。严小军说,基层办案经费不足,本由机关承担的鉴定费用2000元钱也由李元武承担。同时他认为李元武严重超载,可罚200元至2000元。
余祖华称,墙体被车损坏一事确有发生,对赔偿问题没有什么要求,希望交警部门能调解好此事。
这个局长哪来170万元建私宅?
仅仅被刮坏外墙的几块瓷砖,竟要为此支付4000元的费用。江西上饶市广丰县洋口镇一村民李元武绝对霉透顶,因为他的货车刮坏的是建设局局长余祖华私宅的瓷砖。余祖华及其爱人何等欺人太甚!然而,这件小事情却暴露出一个大疑问:一个县的建设局局长,行政级别上只不过是个科级,哪来170万元建设了这栋私宅?
江西是一个经济不算发达的地方,广丰县的经济也绝没有发达到富得流油的地步。既然如此,一个科级干部建设170万元的私宅,其经济来源就值得怀疑。笔者斗胆建议,广丰县甚至江西的纪检部门,彻底查一查余祖华的经济问题,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来源: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