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8月9日电记者凌军辉、王骏勇)“没想到我还能拿回这个钱!”来宁打工的山东小伙岳坤,接过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站为其追回的6000元工钱,感动得热泪盈眶。“如果这回再拿不到工钱,我对南京就彻底失望了。 ”
为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南京市司法局前移维权关口,在南京安德门劳务市场,专门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四个月以来,这个法律援助站已经接受农民工各类法律咨询1000多件,帮助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件。
来自山东枣庄的岳坤,在南京打工已经4年多了。2005年初,他经劳务市场介绍进入南京某公司工作。用工单位没有按劳动法与他签订正式合同,也没为其交纳相关的社会保障金。他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但每个月工资只有300元钱。一年后,他要求增加工资未果,被公司解雇。2006年3月29日,身上仅剩100多元钱的岳坤走进了安德门劳务市场民工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了解他的情况后,立即接受了他的援助申请,并指派律师对其进行法律援助。经劳动仲裁部门调解,不到一个月时间,岳坤就拿回了工资、补偿金等6000余元。
在位于安德门劳务市场中心的援助站接待室,记者看到了受援农民工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用朴实的话写着“伸出法律援助之手,追讨民工劳动报酬”。
据了解,农民工咨询的法律问题一半以上是欠薪问题,其中,绝大多数金额在1000元以下。为了提高维权效率,减少维权周期,确保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能拿得到、拿得早,援助站的工作人员坚持“能调则调,应诉则诉”的原则,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家住南京市建邺区莲花村的刘成霞1993年就进入南京某公司当操作工,但直到2005年6月,公司才与其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同年11月9日,刘成霞在车间工作时,不慎将同事的左脚趾砸伤。公司要求她拿出5000元作为赔偿,但劳动仲裁部门裁定这是一起工伤事故,应该由这个公司负担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
今年5月23日,公司正式书面通知刘成霞“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将其解雇。在得知她的情况后,法律援助站的工作人员立即行动起来。法律顾问向于珍主动要求担任她的委托代理人,在调解无效后,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申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农民工维权难,究竟难在哪里?法律援助站顾问王占发告诉记者,不签劳动合同、不保存证据是农民工维权最大的难点。在受理的1000多件咨询中,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不超过10件,在工伤事故处理中,很多农民工连病历、医院发票、化验单等基本的证据都没有保存。
“以前我们总是被动地做农民工的法律维权工作,困难重重,效果也很有限。”南京市司法局宣传处处长宣晓朝说,“现在我们让法律援助进驻劳务市场,从农民工找工作这个第一道关口抓起,就是为了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法律援助站聘请了两名从司法系统退休的专业法律人士担任顾问,负责日常接待工作。除了每周5个工作日向农民工提供服务外,援助站还联合南京农业大学、三江学院等高校,组织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志愿者定期到劳务市场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工作。
在这个法律援助站的“接待咨询登记簿”上,记者看到一位名叫熊彦兵的河北籍农民工的咨询情况:保安工作,月基本工资690元,不包吃住,每天补助5元,每天工作12小时,每月工作20天,有保险,问是否符合劳动法。援助站的工作人员一一都做了详细解答。
为了让农民工掌握必要的维权知识,南京市司法局还免费为进出劳务市场的农民工发放宣传册。截至目前,援助站已经免费发放《农民工维权指南》1000多本、法律宣传单近1万份。这些小册子全部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深入浅出地阐明农民工平时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让他们易学易记。
在法律援助工作站临时搭建的咨询台前,记者看到,前来咨询的农民工络绎不绝,免费发放的小册子和宣传单也非常受欢迎。来自安徽的农民工张旺告诉记者,现在挣钱不容易,不仅要懂技术、肯吃苦,还要懂法律,知道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了法律援助站,我们心里就有底了。
“我们的主要目的就是变事后维权为事前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为他们安心打工创造一个有保障的环境。”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星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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