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陈德祥的亲属悲痛欲绝 据《潇湘晨报》
城市快报/综合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态,欣弗事件不存在瞒报,一种药品不良反应的对外通报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准则,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可以看到,国家药监局接到第一份不良反应报告的时间是7月27日。8月3日,国家药监局才正式对外发出了通报,同日,国家卫生部也连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停用欣弗。难道真如那名网友所说,这些部门在试图瞒报吗?
“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客观的,也是不负责任的,事实上我们是在第一时间就把应该让媒体和社会公众知道的信息进行了公布,是非常及时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张冀湘表示。
张冀湘说,对于欣弗的不良反应报告,如果仅仅是一个省向国家药监局报告,在情况不是特别清楚,也就是还没有必要发布通报的情况下发布了信息,会干扰正常的社会生活,无端造成社会恐慌。
他说,对外发布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通报并不是如人们想象的那样越早越好。鉴定一种药品是否出现了严重不良反应有一套非常严格的规程,应该本着科学、严谨的精神在恰当的时间对外公布。
对此,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国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得知青海省发生欣弗不良反应事件的第二天,阜阳市药监局就派人进驻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并通过其销售渠道对欣弗进行了控制,“应该说药监部门在处理欣弗事件时是在第一时间就运转了起来,从这点讲安徽药监部门是本着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的。”
<责任编辑:孙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