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9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一维和部队老兵因目睹一起杀人案件,9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作证。据法院介绍,这次证人到庭是基于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加强证人出庭工作会议上所达成的协议。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9日开庭审理的案件是曾在北京松香园羊羯子餐厅工作的3名员工涉嫌故意杀害一名流浪汉。
据检方指控,松香园餐厅大厨戚晓辉和其同事高少林、王建青等6人,于2006年1月29日夜里11点左右,在西城区白云路铁路桥附近,殴打被害人辛某及其同伴。高少林和王建青在戚晓辉的指使下,将辛某从桥上扔下。由于桥下的河水已被冻成了坚冰,辛某被扔到冰面上导致颅脑受损死亡。后来,高少林等人在逃跑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中,戚晓辉和王建青拒不承认自己参与了将辛某扔至桥下的行为,都说是高少林一个人干的。而案发时还未满18岁的高少林,一方面称将被害人推下桥是自己一个人干的,同时又承认自己是戚晓辉的表弟,戚晓辉平时待他不错。“进去”之前戚晓辉曾对他说:“你未成年,顶多判个无期。别跟他们说是我让打的。”
9日出庭的方某曾是联合国维和部队成员。方先生的住所距离事发地点不远,据他回忆,事发当时正在书房里看报,突然听见吵闹声,从窗户望见几个人在打架。方先生找到过去曾用过的军用望远镜,看到了惊人的一幕:两个人正将一个人抬起向桥下扔。他连忙打电话报警,同时听见“砰”的一声闷响。等他赶到桥边时,人已经掉在桥下冰面上了。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加强证人出庭工作会议上所达成的协议,今后由一中院审理的一审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将要求关键证人出庭作证。
9日开庭审理的涉嫌故意伤害案,由于案情较为复杂,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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