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
北京奔驰工地发现汉墓引爆文物保护战
■深度提示
世界顶级汽车公司奔驰公司在华投资建厂时并没有料到,自己选择了一块“风水宝地”。
工地内两次发现墓葬和文物,北京奔驰公司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一旦发现文物,须由文物部门介入勘探和发掘,所需经费应由建设单位买单。
北京奔驰公司始终没有交纳51万多元的勘探经费,与文物部门“顶起了牛”。
一场发生在工地上的文物“保卫战”就此展开。
⊙本报记者 童光来/文 成江/摄影
政协委员为文物赶赴奔驰工地
7月25日,天气炎热。这一天,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基建室主任朱志刚来到位于大兴区亦庄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他此行是与十多位市政协委员一道,就地下文物保护问题到博兴路8号北京奔驰公司新厂工地“进行调研”。
参与这场“调研活动”的,除了市政协委员,还有北京市政府文化顾问、文物局原局长王金鲁,以及京城多家媒体记者。
不是所有人都能解读此次调研活动的用意。但据一位知情人猜测,两三年来,北京奔驰公司在“文物保护”问题上,同有关部门“顶牛”,可能导致有价值的文物遭破坏,引起了政协委员们的关注。
北京奔驰此前拖欠23万勘探费
到目前为止,北京奔驰公司同文物部门发生过两次大的争执。埋藏于奔驰地基下的文物,究竟应当如何处理成为焦点。
2004年6月7日,北京市文物研究所驻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站的技术人员,在北京奔驰汽车公司地基上巡视时首次发现了文物。考古人员对奔驰公司的“联合厂房”工地进行了考古发掘,共发掘墓葬26座。其中汉墓7座、辽墓1座、明、清墓18座。并将勘探和发掘结果送达北京奔驰公司上级公司——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也就是在此时,北京奔驰公司同文物部门发生了第一次争执。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方面称,北京奔驰公司应交纳23万元的文物考古勘探经费,用于对其生产基地内的地下文物进行全面勘探。
而北京奔驰公司则强化了一个事实:2004年下半年,文物研究所有关人员提出交纳文物考古勘探费,“至今未出具任何书面依据,也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是不是有文物价值的‘古墓’”。
北京奔驰公司还强调:“此事已在外方人士中引起强烈反响,戴-克集团有关领导对此表示极不理解。”
时至今日,北京奔驰公司仍没有交纳这笔费用。
考古人员巡查发现汉代砖室墓
无独有偶。今年3月,北京市文物研究所驻亦庄文物考古工作站工作人员,在北京奔驰公司西南位置的一个工地上巡查时看到,挖掘的地基上露出规整的砖砌结构,基坑上有乌黑的陶器碎片。工作人员拍了照片。他们将这一情况汇报给北京市文物研究所考古工作人员刘凤亮。
2006年3月29日,刘凤亮等人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确定这是一座新发现的汉代砖室墓。
刘凤亮向施工单位提出暂停施工的要求,等待勘探发掘。“当时,施工方提出,要我开个书面停工通知,好跟上面领导有个交代。我就写了个暂停施工‘通知单’。”刘凤亮说。
2006年4月7日下午,北京市文物局文物检查执法队向北京奔驰公司发了一张谈话通知单,要求北京奔驰公司4月10日到文物局接受询问,并要求配套工程和整个施工区域内的四个建筑项目停止施工。
4月10日,北京奔驰公司有关负责人白金生到北京市文物局协商文物发掘问题。白金生表示,将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的地下文物保护工作,向公司汇报后及时与文物部门联系。
此间,相关工地暂停施工。
28万余元勘探经费再起争执
发现古墓后,刘凤亮几乎每周都要去现场看一次,并且向北京奔驰公司负责人白金生等人提出支付考古勘探经费,以开展考古勘探工作。
刘凤亮告诉记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31条的规定,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工程预算。北京市文物研究所根据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计算,北京奔驰公司建筑工地总面积为80600平方米,扣除路面、车间等不可勘探面积剩余54875平方米,这其中的重点勘探面积占10%,为5487.5平方米,从而计算出北京奔驰公司考古经费为28.4万余元。
而北京奔驰公司方面则对上述“计算”提出异议。他们认为,市文物研究所计算的勘探面积不合理。“厂区内的二次围栏是北京奔驰公司便于管理而设置的临时围栏,目前尚未施工,仅为内部规划方案,不属施工范围,所以不应以厂区内二次围栏(圈定)的面积为准。”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这是北京奔驰公司与文物部门之间的第二次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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