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裴晓兰来源: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刘仁等6名男子均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昨天,他们因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和销售赃物站在了市二中院的被告席上。法庭上,当问到被捕前的生活来源时,一名男子竟答“靠抢劫为生”。
据指控,去年3月22日下午3点,刘仁等人预谋抢劫后,在朝阳区大世界建材城附近,以租车为名将25岁的黑车司机赵某骗到顺义区后沙峪温榆河西岸,将赵某捆绑后抢得赵某的金杯车和手机等价值5.2万元的物品。当晚11点,刘仁等人用绳子猛勒赵某颈部,致赵某死亡后,将尸体埋于河堤附近。此外,检方还指控刘仁等人多次合谋抢劫、盗窃并非法销售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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