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艰苦治理太湖水质未达预期目标
太湖变清最终目标的实现时间应放在10年后
本报记者章轲发自北京
江苏省环保厅昨日称,尽管经历了为期10年的艰苦治理,但太湖流域总体水环境质量并未实现预期目标。
“十五”斥资80多亿元治理
“从1995年起,太湖就被列入国家‘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的重点,10年的治理中,投入了大量资金,建设了大批工程。”江苏省环保厅污控处主任科员朱玫昨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电话采访时称,10年间,仅围绕国家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落实,江苏省就投入了80多亿元,建设了包括77座污水处理厂在内的九大类共176项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但是巨大的投入下,流域总体水环境质量并没有实现预期目标。”朱玫说。
据介绍,太湖流域的水环境破坏集中在两个时期:
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中期,太湖流域乡镇企业高速发展,创造了全国闻名的“苏南模式”。然而,化工、冶炼、印染等重污染企业集聚,多数企业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管理不善、缺乏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大量排放,造成了太湖地区严重的环境和生态问题。
朱玫称,乡镇企业往往就地取材、就地排污,使用环境资源却不支付成本或支付的费用远低于保护和恢复环境所需的成本,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也没有承担对等的责任,企业生产成本严重外部化。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期,太湖流域的市场化和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发展。但环境资源成本仍未合理纳入经济发展核算体系,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仍占相当比例。同时,城市人口急剧增长,消费环节也很少考虑环境成本,大量废弃物的排放加剧了环境破坏。
5至10年内污染仍将加剧
江苏省环保厅的一份报告分析表示,市场机制失灵和政府决策失衡是太湖地区水环境问题的社会经济背景。而造成市场机制失灵和政府决策失衡的更大背景,是当地急于摆脱落后面貌,追赶发达国家,为求得经济总量而不得不以牺牲部分环境为代价。
“太湖治污是不断发展的过程,无论是治污理念,还是资金投入、工程进度,均走在全国重点流域的前列。但为什么这些努力,没能实现预期的水质改善目标?”朱玫认为,关键是有两个突出问题没有解决:一是水质治理目标相对超前,没有全面反映流域治理的规律性。“九五”、“十五”期间,虽然太湖流域经济总量增长迅猛,但是底子薄,与发达国家相比人均GDP并不高,而确定的水质治理目标超前,造成了不可达性。
另一问题是,水污染防治的思路还停留在“就工程论污染控制”的层面,没有认识到片面的发展观是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本。
“事实上,一些地方新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是为招商引资服务的,成了新增工业污染源的庇护所,区域排污总量并没有因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而得到削减。工程治污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朱玫说。
据江苏省环保厅分析,目前,太湖地区面临着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双重压力。旧有的发展思路还会延续,GDP在较长一段时间仍是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本世纪初,太湖流域已进入城市化发展的快速阶段。根据国际城市发展的规律,10~15年内,太湖流域的城市化水平将翻一番,然后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阶段。因此,今后5年甚至10年内,太湖流域的污染物总量可能会进一步增长,太湖变清的最终目标的实现时间,应放在10年以后。而在“十一五”期间,其水质目标应以维持现状为主,仅在部分地区和部分指标上有所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