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5种案件要特别注意防范
昨晨7点多,杭金衢高速杭州方向36公里处,一辆厢式货车(5吨)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无牌黑色三菱车突然逼上来,拦住了货车。三菱车上4人自称是“高速执法队”,将货车带离,并在收费站趁机将车开走。 据悉,这是在浙江高速公路上第一次出现冒充警察执法的案件。
当时,货车司机见他们没开警车、没穿警服,要求他们出示证件。但4人没拿出证件,还要求货车到执法部门去处理,并要求货车上的3人交出手机。
随后,三菱车上有3人上了货车,货车继续向杭州方向行驶。车子开到离杭州7公里处的萧山东收费站后,货车司机觉得不对劲,称发动机有问题,要下车查看。货车司机一下车就向收费站保安求助,说货车被抢。
此时,收费站栏杆已升起,没等司机和保安反应过来,货车就开出收费站朝着104国道驶去。货车上除3名假高速交警,还有货车司机的两名同伴。货车司机报了警。目前,货车和人都不见踪影。
据介绍,浙江高速经过15年发展,以高速公路为依托的犯罪案件逐渐显现,近两年出现的几种犯罪类型大致有:1.碰瓷(故意碰撞敲诈勒索);2.在服务区内扎轮胎后伺机偷窃;3.外国人利用假币诈骗;4.向违法车辆寄假罚单诈骗;5.冒充警察执法抢骗钱物。像此次冒充警察抢骗的案件在福建、广东也发生过一些。
高速交警提醒:自称警务人员的拦截者,不开警车,不穿制服,基本可断定为假冒。此外,高速交警一般不在现场收取罚款现金,如果要收取罚款现金或扣留违章物品,也会出示相关票据或暂扣凭证,并会注明罚款或暂扣的原因、交警单位、交警姓名和相关法规。
(见习记者俞连明通讯员孙昊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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