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控硝酸铵卡住八成非法爆炸物
山西非法民爆物品管控调查之四维护社会稳定 构建和谐社会法制网记者 杜萌 法制网见习记者 徐伟
那是一次奇特的爆炸事故。
那是一次令爆炸专家费解的意外事故。
2005年6月21日上午11时10分,山西江阳化工有限公司一库房放置的公安机关委托销毁的没收炸药自燃自爆,令专家惊愕的是,那次事故没有雷管引爆。
由此,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在社会上传开———民间私炒炸药将硝酸铵作为主料,加入氯酸钾、硫磺、柴油、锯末、工业用盐等配料,高温潮湿、通风不好的环境下它竟可以自燃自爆。
山西省国防科工办民爆器材管理局工作人员至今对去年的那次江阳化工有限公司库房爆炸记忆深刻。
然而,就在民间炸药制造者们自信掌握的炸药配方没有危险,就在山西大力整治非法开矿之际,私炒炸药今年伊始频频登台亮相,露出了狰狞可怕的嘴脸,成为一桩桩血肉横飞、房倒屋塌惨剧的主凶。然而在山西执法人员时时查获的私炒炸药现场,屡屡看到堆放待配的硝酸铵、氯酸钾,难道私炒炸药者不知其危险吗?
炸药原料隐身农用化肥
硝酸铵是制造炸药不可或缺的原料,但同时又是一种农用化肥,极易被私自炒成炸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第52号文件,明确将硝酸铵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其销售、购买和使用纳入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这份文件特别指出:鉴于某些农作物对硝态氮肥的需要,允许将硝酸铵作改性处理,使之失去爆炸性并且不可还原后作为化肥销售、使用。
7月25日上午8时40分,山西省国防科工办民爆器材管理局。
记者来到该局采访时得知,该局几位副局长都去参加全省爆炸物品清查行动,局长在外开会,稍晚些时候才来单位。
梁闽阳,局办公室主任。
说起私炒炸药,她转身从墙角拿来一个一次性纸杯,杯子里装的据说是经过改性的硝铵复混肥。杯中白色的圆形颗粒物是硝酸铵,红色多边形大颗粒是磷肥。这是梁闽阳从一个爆炸现场留存的一袋化肥里取来的,她说那化肥袋上标着“硝酸铵磷肥”。
梁闽阳说,那袋“硝酸铵磷肥”里绝大部分都是白色的硝酸铵颗粒,那些显眼的红色磷肥颗粒,只要找个几岁的娃娃,要不了多一会儿就能全拣干净,可以说剩下的就可以拿去制炸药了。要是大批量制作,找个筛子来一筛,就能毫不费力地分出硝酸铵和磷。而100吨私炒炸药里,80%的原料都是硝酸铵。
让梁闽阳担心的是,如此“改性”的农用复混化肥就堂而皇之地可以公开销售了。
改了性的农用复混化肥,自然避开了国务院办公厅2002年下发的第52号文件,让这份文件面临着沦为一纸空文的危险。
为什么?
“根据中央编办2005(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国防科工委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而改性后的硝铵复混肥已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鞭长莫及啊!”梁闽阳叹道。
按照国务院要求,硝酸铵改性工作由原国家经贸委现发改委负责标准制定及落实,工作由国防科工委负责。据记者了解,国家已出台《农用硝酸铵抗爆性能试验方法即判定》强制性标准。国防科工委、公安部曾经专门发文要求,各地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的农用硝酸铵及硝酸铵复混肥进行强制检测。
记者得知,硝酸铵改性工艺技术需要一次性投资约800万元,这也是化肥厂不愿轻易投资改性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有一个未经证实的说法是:硝酸铵改不了性。
梁闽阳感慨地说,“国务院办公厅2002年下发的第52号文件提到了农用复混化肥的改性,但是没有文件规定由谁来监督其改性,没有指定管理部门,我认为这是国务院的52号文件在这个关键问题上的一大漏洞。社会上频频有爆炸发生,公安防不胜防,这是关键。”
梁闽阳肯定地说,硝酸铵是民间私炒炸药的一个大源头,卡住硝酸铵,就卡住了80%的非法爆炸物!
为什么私炒炸药者要在加工过程中添加氯酸钾?
梁闽阳介绍说,从复混化肥中筛出来的硝酸铵,其纯度并不高,私炒炸药者为了提高炸药的敏感度,就向炸药中添加氯酸钾。但是,氯酸钾是一种强氧化剂,当它与私炒炸药中的硫磺、硝酸铵等物质混合后,在高温或者潮湿的条件下化学反应加快,反应后产生的热量散发不出去,就会引发明火燃烧并导致爆炸。
正规炸药出厂价每吨五千多元
记者请山西省国防科工办民爆器材管理局局长姜计树对本省私炒炸药总量做一个大致的估计,姜计树十分为难,说不好估计。
姜计树拿出一份炸药价目表格对记者介绍说,炸药有多种类型、多种价格,煤矿使用的铵梯炸药分为粉状和胶状,依照国家有关指导价格,粉状炸药每吨出厂价为5544元,胶状炸药5313元。炸药出厂进入流通领域后加价17%。
姜计树说,国务院下发第52号文件后,社会上不能随意购买硝酸铵,私炒炸药者只好想办法从农用复混化肥的硝酸铵钙、氯酸盐里找替代物,但性能毕竟不如纯硝酸铵,于是就往里面加氯酸钾加硫磺加镁粉,想提高炸药质量,但这样一来,炸药药性极不稳定,质量也不稳定。比如正规炸药定量能炸两立方米,私炒炸药连一立方米都炸不下来。即使这样,私炒炸药也卖到了1吨1.2万元至1.5万元。这两年,1吨煤卖两三百元,其中每吨的炸药成本不到2角钱,有暴利就有铤而走险的行为,私炒炸药的人也不想出事故。
记者再请姜计树估计一下省内私炒炸药的大致总量,姜计树想了想说,“私炒炸药总量应该说比正规企业生产的炸药要少,但很难估算。硬要估算的话,能有个三分之一?”
生产企业未发现有雷管流失社会
私炒、私藏炸药连连发生爆炸事故,并不能反映另一种社会现实———曾经超过全省正规煤矿数量的私挖滥采煤矿,毕竟不是靠着炸药的自燃自爆进行采掘的,必须要有足够数量的雷管引爆炸药进行采掘。
记者从省国防科工办了解到,雷管由正规企业生产,正规企业经销;雷管生产工序多达十几道,私造雷管没有可能。那么,流入私挖滥采矿主手中的雷管,是生产厂家出了问题,还是经销单位出了问题?
山西省国防科工办民爆器材管理局对此的回答是:山西省有4家雷管生产企业,目前未发现有全省正规厂家生产的炸药、雷管流入到私挖滥采矿主的手中。另外,省内化肥厂生产的硝酸铵也未发现被私炒炸药的犯罪嫌疑人所利用。
记者问:“有没有这种可能发生,即正规厂家在生产时多生产了一批雷管,但不按规定打上统一编号而悄悄地卖掉?”
回答是:“不可能,雷管生产厂家有一整套严密的生产控制程序和记录方法,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出问题,让雷管出厂落入不该拥有雷管人的手中,只能是在销售环节,尤其是在层层转手后出现问题。”涉爆案为何频发山西非法民爆物品管控调查之一涉爆牟利犯罪太疯狂山西非法民爆物品管控调查之二杜绝私挖滥采四大难题待解山西非法民爆物品管控调查之三(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