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并办理小额贷款;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半年内要为其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8月9日,记者从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省出台系列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破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
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一盘棋
据介绍,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为17.7万人,比上年增加了2.1万人。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毕业生没有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较往年更为严峻。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在分析就业形势、落实就业计划和制定就业措施时,通盘考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各地就业工作联席会议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落实。
建立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库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各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大力挖掘技能岗位信息和技能人才信息,在深入各类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广泛收集高校毕业生的求职信息基础上,建立信息库,并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栏,触摸屏、大屏幕、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布,为供求双方查询信息、岗位匹配提供便利。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免费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并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标准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对灵活就业或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为其提供档案托管、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我省还将大力发展适合高校毕业生求职特点的互联网就业服务,推动劳动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共同开展就业信息发布,联合举行网上招聘活动。
就业培训率要达到80%%以上
据介绍,今年我省将把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纳入普惠制就业培训范围,及时提供就业培训服务和创业培训服务。就业培训率要达到80%以上,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要达到60%以上。我省将把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纳入当地创业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组织有积极性的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引入“产生你的企业构思”(GYB)培训,将“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作为试点院校选修课程,并加快培养一批高校创业培训教师。对经创业培训合格的学员,要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项目开发、专家指导、小额贷款等一揽子服务,帮助他们成功创业。
求职困难者可享受培训补贴
据介绍,对9月1日后回到原籍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应在市或区县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开设专门窗口,组织进行失业登记,并建立专门台账,开展有针对性的免费就业服务,帮助其分析求职需求,制订求职计划,联系推荐基本符合其需求的岗位。
此外,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根据其意愿,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并根据当地有关规定,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标准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不批准营利性毕业生招聘会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现在起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强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的管理,不得批准以营利为目的的毕业生招聘会。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落实企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相关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特别是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为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制度,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本报记者田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