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难以与原大股东恒通集团取得联系,忍无可忍的*ST棱光愤而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恒通集团及其子公司清偿占用公司的28884.63万元资金。
本报讯*ST棱光(600629)昨日公告称,公司于7月21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三份民事诉状,对恒通集团及其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清偿占用公司的全额资金共计28884.63万元。
根据公告,这三起诉讼分别是:*ST棱光起诉恒通集团,要求法院判令其立即返还被占用资金13798.99万元;*ST棱光起诉恒通集团(第一被告)、上海和合流通发展公司(第二被告),要求法院判令两公司共同返还*ST棱光被占用资金715.37万元;*ST棱光起诉恒通集团(第一被告)、上海永通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二被告),要求恒通集团返还公司被上海恒通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上海恒通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占用资金1437.27万元,两被告作为恒通经发集团的清算责任人在恒通经发集团清算资产范围内为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三起诉讼将分别于9月7日和9月14日开庭审理。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恒通集团原为*ST棱光的控股股东。截至2005年12月31日,恒通集团及其子公司共占用*ST棱光资金28895.96万元。受此影响,*ST棱光也成为证券市场上唯一一家被两次暂停上市的公司。
据悉,*ST棱光最近一次与恒通集团联系是在今年2月9日,公司发函要求其制定还款计划。3月5日恒通集团回函称,无法与大股东取得联系。此后,双方的联系便再无进展。
(韩万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