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 黄一鸣 通讯员兰震报道:8月8日,被释放出狱的中学生张文安来到武穴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哭成了个泪人,见到检察官,张文安十分激动地说:是检察官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将重新振作起来奋发向上,以实际行动重塑自我。
被释放中学生张文安为何要感谢检察官?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张文安是武穴市某学校学生。7月中旬,该市检察院监所科驻所检察官发现因犯抢劫罪于7月7日被刑事拘留的张文安未满十四周岁。为了弄清楚张文安的确切年龄,驻所检察官马上入监对此事进行调查,据张讲自己是1993年3月4日\(阴历\出生的,为了慎重起见,检察官们又查阅了张文安的案卷,发现户籍证明的出生年月是1993年4月17日\(阴历\,调查结果证实张文安被刑拘时确实未满14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张文安属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张文安被刑事拘留,属严重违法行为。7月31日,检察院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对张文安予以释放。
在检察院的依法监督下,8月1日,武穴市公安局对张文安发出释放通知书,将被刑事拘留的张文安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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