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8月10日电(杨希伟 龚璞)旨在加强三峡水库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长江三峡水库管理办法》条文稿及其说明目前已完成起草,预计年内完成修改稿并上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审批。
长江水利委员会同重庆市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制定的《长江三峡水库管理办法》,将从库区规划、防洪调度、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库开发利用和水行政执法五个方面加强三峡水库的规范管理与保护。
负责起草三峡水库管理办法的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政水资源局局长刘振胜教授说:“三峡水库不仅是长江流域的水源地,更关系到中国水资源的战略配置,管理好、保护好三峡水库,法律建设必须先行。”
刘振胜说,必须对库区的取水行为进行规范,如果无限制用水,势必减少三峡电站的发电量。与此同时,水库形成后,长江流速降低,纳污能力降低,部分库区和支流已不同程度出现了富营养化的“水华”迹象,必须加强三峡库区的污水排放管理。而且,三峡水库的水位变动,将形成巨大的“消落区”,消落区里生态环境变化将直接影响到三峡水库的水资源质量;必须依法加强管理。另外,三峡水库的岸线如何利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等方面,都要有章可循。
刘振胜指出,《长江三峡水库管理办法》要求三峡水库的水生态、水环境保护、航运、水力发电、采砂、治涝、灌溉、供水、河道整治、渔业、旅游、节约用水、水库岸线利用和因水库调度运用导致库区临时性出露的消落区利用等专业规划,必须服从于三峡库区综合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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