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0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6月1日夜里,日本警视厅大批人马搜查了位于静冈县藤枝市的“泉兴业”社及其属下的台湾美容整体连锁店“乌来”的几家店铺,当场逮捕了“乌来”赤坂店店长陈敏及其员工10多人。 7月18日,静冈县警外国人犯罪对策课等再出“重拳”,以“不法就劳助长”的罪名逮捕了“泉兴业”社社长小泽嘉幸及该公司重要成员小泽让。
截至今年6月底,在约260名公司员工中,中国籍员工占到约200人,其中不法就劳的约有110人。东京入国管理局在处置“乌来”事件上,显示出了前所未有的“严厉”。
入管将这起事件定性为集团性资格外活动案,不仅收容非法就劳者,也对约90名持有合法在留资格的中国留学生、就学生也采取了收容方针。
东京入国管理局列出了以下收容的理由:第一,2千至3千的时给,相对偏高;第二,其中有一些人往国内汇款;第三,劳动时间过长,超过了每周28小时的法定限制。
面临被收容危险的4名中国留学生,聘请大贯宪介等日本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于7月21日向东京地方裁判所正式递交了诉讼状,强烈要求东京入国管理局主任审查官停止发出收容命令书。由此,拉开了与东京入管“对簿公堂”的序幕,“乌来”事件的发展,引起了日本社会的广泛关注。
中国留学生针对入管的指控提出,留学生就不能有2千至3千的时给吗?这在日本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另外,作为美容整体业,等待客人的时间、休息的时间能不能算打工时间?这也值得探讨。
此外,向国内汇款不是经常性的、定期的,日本有关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留学生不能汇款。最关键的是,打工是为了弥补学费等的不足,并没有影响到学习,收容将使她们无法通过学校的期末考试,面临被迫退学的危险。这等于剥夺了她们在日本接受教育的权利。7月27日,有关人士还在参议院议员会馆举行了有关“乌来事件”的紧急集会。
据一位熟悉入国管理部门运作的人士透露,本次“乌来”事件,警方和入管并没有充分的证据将“乌来”判为风俗店,只能含蓄地表明这些留学生时给偏高,但时给偏高是无法与从事不符合留学身份的打工划等号的,这样,东京入管只能从打工时间的多少、是否向国内汇款等细节来搜索收容的理由,这多多少少给人一种打击过于严厉之嫌。
即便如此,这位人士表示,这群留学生的前景依旧不容乐观。按照日本出入国管理法,留学生在被断定为具有明显的以从事赚钱为目的的行为时,方可成为收容并强制送还的对象。但具体到究竟怎样才算“明显”时,并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对留学生打工是否违法的处理问题,法律的解释权在入管局,执行权也在入管局,即便是法庭做出有利于留学生的判决,入管方面完全可以找出更多的理由来进行抗告。(蒋淡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