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沈文虹)昨天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南京市环境保护暨创建生态市动员大会,全面贯彻全国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动员全市上下以创建国家生态市为抓手,以建设东部城市绿色中心为目标,深入实施环保优先战略,进一步开创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新局面,推动经济社会加速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轨道。
市领导罗志军、蒋宏坤、胡序建、陈家宝、缪合林、杨植、沈健、王奇、林超、许仲梓、李琦、陆冰、徐纪根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提出“十一五”时期我市环保工作的“三步走”目标是:2007年,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标达到全面小康社会衡量标准;2009年,全市主要环境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要求;2010年,主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整治,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建成东部城市绿色中心。
市委书记罗志军在会上对我市落实环保优先,推动科学发展,加快东部城市绿色中心和国家生态市建设步伐提出要求。他指出,要把握时代要求与省会中心城市特点,在全省环保优先发展大局中发挥应有作用。他在回顾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南京环保工作成绩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后分析说,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长期面对资源、环境“紧约束”的形势,无法回避人多地少、资源短缺、环境承载力有限的自身实际。铺摊子不计经济成本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破坏环境不计环境成本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片面发展不考虑人民群众生态权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转变发展模式成为当务之急、紧迫任务。
罗志军说,从南京的城市特点看,落实环保优先意义尤其重大,作为省会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只有践行环保优先,才会有绿色江苏的一流窗口形象;作为重化工业集中的城市,只有践行环保优先,才会有产业发展与环境改善的双赢局面;作为特大型城市,只有践行环保优先,才会有广大群众满意的优良环境;作为自然人文资源禀赋优越的城市,只有践行环保优先,才会有永续发展的城市特色魅力;作为地处国家“东部率先”战略板块、处在较高发展平台的城市,只有践行环保优先,才会有发展的率先。要在全省环保优先方针部署中取得新成绩,发挥新作用,南京就要努力在树立环保优先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上领先,在建设一流环境设施、提升环境监管水平上领先,在建设优良人居环境、创建城市环境品牌上领先。
就如何落实环保优先发展要求,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罗志军提出,今后一段时期环保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就是要把环保优先的方针贯穿到“五个中心”建设的全过程,特别是要紧扣建设东部城市绿色中心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竞争力。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落实环保优先的基本立足点,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坚持在发展中保护环境,通过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好新阶段的环保工作,关键要做到“四个并重”,构建“三个模式”:推进经济建设与推进环境保护并重,提升产业竞争力与提升环境竞争力并重,加快城市建设与加快生态建设并重,考核经济效益与考核环境效益并重;构建环境友好型的产业发展模式、环境友好型的城市建设模式和环境友好型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模式。
罗志军指出,要完成“十一五”环保工作目标,就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环境,通过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坚持通过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从源头上缓解环境压力;坚持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用刚性制度约束保证环境改善。具体来说,今后5年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污染企业的整治;二是推进“绿色南京”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的市域生态网架,加强绿地系统建设和生态资源保护;三是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在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和改革运营机制上求突破;四是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大力实施“清洁家园工程”、“生态农业工程”和“政策扶持工程”。
罗志军还对加快体制机制与政策创新,为落实环保优先提供有力保障提出了建立“五个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把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创新的制度政策体系,加强环保立法和执法监督,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先进的科技支撑体系,力争在环保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上取得突破。建立有效的社会共建体系。建立严格的考核监管体系。罗志军强调,要把环境质量指标作为今后考核干部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没有完成环保目标责任制、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市长蒋宏坤在会上要求,坚持科学发展,把环境保护放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与建设“五个中心”紧密结合,与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紧密结合,与建设新农村紧密结合,与富民和谐紧密结合,进一步处理好率先发展与环保优先的关系、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城市环保与农村环保的关系、公共财政投入与市场化推进的关系。他指出,推进生态市建设,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进水环境整治,严格控制大气污染,加快污染企业环保搬迁;二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加快建立环境友好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开发区环境监管;三是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污染排放总量,强化环评制度,强制淘汰环保污染企业,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四是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环境承载能力,加强城镇环境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严格生态功能区保护,加快构建东部城市绿色中心框架。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家宝主持会议。副市长陆冰代表市政府与各区县、有关部门和企业签订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责任状”和“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状”。
《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昨天同时出台。会议还下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环保优先、加快生态市建设推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市政府关于落实环保优先,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两份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