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王玥 通讯员 丁琦)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按时赔付理赔款,要向客户缴纳滞纳金。记者昨天从合众人寿江苏分公司获悉,为改善理赔难问题,该公司近日推出了包括“延滞支付利息”在内的六大举措,其中规定的理赔延期结案将付给客户利息,在国内保险行业内尚属首次。
长期以来,“理赔难”一直是保险客户抱怨最多的问题。在2005年网络评选出的“十大维权热点难点”中,保险理赔成为其中的第二大难点。据了解,手续繁琐是保险客户感到理赔难的一个主要原因,客户在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后,一些保险公司往往以“材料不全”为由,让客户来回奔波补充材料。
合众人寿理赔部负责人介绍说,“延滞支付利息”即理赔滞纳金制度,对于赔付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免予调查的案件,如果在7天没有结案,则从次日起按照保单的预定利率按日计算(2.5%/365×超期天数×赔付金额)支付利息。
业内人士表示,理赔滞纳金首次引入保险业,有利于实现保户利益的最大化,希望以此带动全行业理赔的提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