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南宁8月9日电 记者莫小松通讯员蓝春霖一男子以请家教为由,骗取在校的大学生前来应聘时,对大学生实行绑架,将其勒死抛入废井之后,又向被害人家人勒索钱财。8月8日,广西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智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8万元人民币。
2005年10月26日,被告人黄智航以请家教为由,联系被害人李镇宁(广西民族学院学生),约定于次日下午在人才市场门口见面。与李镇宁见面后,即邀到附近餐馆吃饭。其间,被告人黄智航趁机将事先准备的30粒磨成粉末的“三唑仑”倒入李食用的食品中,致使被害人李镇宁食用后被麻醉。尔后,被告人黄智航将李镇宁勒死抛入废井中。
10月28日中午,被告人黄智航向李镇宁家人电话勒索三万元人民币,要求将款存入指定银行卡内。10月30日,当被告人黄智航确认李镇宁家人已将赎款存入该卡后,连夜乘火车至湖南省衡阳市,于次日在衡阳市取得赎款二万元人民币。同年12月12日,被告人黄智航被公安机关抓获。
现在正值暑假期间,不少高校学子都以家教作为自己的兼职,警方提醒学生在兼职时一定要小心谨慎,谨防落入一些不法分子的圈套,使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