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10日讯 “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进入新规定。2002年,国务院确定全国少数民族会演每五年举办一次。2005年会演汇入了《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就是国家行政法规予以确认,进行法制化、制度化的操作。 这件事情非常有意义,它充分说明了民族工作在党和国家整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高度重视”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指出。
文化部艺术司司长于平在谈到扶持少数民族文艺发展时说,国家历来非常关注少数民族的文艺事业扶持。近年来,国家的一些大项目,实际上在文化部门的立项里面,也主要是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非常重要,包括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在内,文化的生存和发展要得到比较好的继承。现在已经在做的“西西工程”,实际上也是向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非常关注基层文化建设,其中也特别关注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就是一个展示平台。很多专门的艺术学院或者是民族大学和歌舞团,都在培养少数民族文化方面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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