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匪首张显光齐市落网
今报讯(记者王鹏实习生张艳洁) 震惊全国的“1·18”大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显光昨天上午被黑龙江省齐齐哈尔警方抓捕归案,该人与齐市黑社会有密切联系。
2001年1月10日,在沈阳市邮政局泉园邮政储蓄所,张显明、张显辉、李彦斌伙同张显光持枪抢劫邮政运钞车,劫得人民币80多万元。2003年1月18日,张显明、张显辉、李彦波伙同张显光骗租一辆面包车,携带猎枪、爆炸装置和尖刀等作案工具窜至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和东顺城街交通岗附近的沈阳市商业银行储蓄所,遥控启动爆炸物,并开枪杀人,致三死四伤,抢劫人民币220多万元。 案发21天后,涉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的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波和李彦斌4人被抓获。公安部为此发布 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重大犯罪嫌疑人张显光。
2003年4月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显辉等4名被告死刑并随后执行。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