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组委作出六条承诺 奥运期间外国记者可航拍
此外 外国媒体采访器材可办暂时进境手续 免税收 可以租赁房屋和办公场所
本报讯(记者李洁)
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外国注册媒体机构可以申请对奥运会赛事进行航拍。 今天上午,北京奥组委做出六条承诺,为外国记者在奥运会期间的采访提供便利。
今天上午,北京奥运会2006年世界转播商大会召开。北京奥组委有关人士透露说,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特别政策,并将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北京奥组委承诺,外国注册媒体机构如需对奥运会赛事进行航拍,可向北京奥组委提出申请和详细航拍计划,由北京奥组委统一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除此以外,奥组委有关人士还透露,正在制定的有关北京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来华采访规定,将在履行了法定的立法程序后,于2007年颁布实施。
届时,持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外国记者在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有效期内可以免办签证,凭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和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可多次入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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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组委六条承诺
1.外国媒体机构运进各种用于转播和赛事报道的器材及相关物资,可办理暂时进境手续,免收税款;
2.允许与北京奥运会报道相关的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外国记者可以申请获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3.境外注册媒体通过北京奥组委提出文物的拍摄申请并统一由奥组委按规定程序向国家文物局申请拍摄许可;
4.外国记者及媒体机构可以向中国奥委会新闻委员会提出采访中国运动员的申请,中国奥委会新闻委员会将对此实施管理和提供便利;
5.外国注册媒体机构如需对奥运会赛事进行航拍,可向北京奥组委提出申请和详细航拍计划,由北京奥组委统一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6.外国记者可以通过依法设立的房屋中介机构租赁房屋和办公场所。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