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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老师代办虚假出生证明
工厂:我们难辨证明真假
劳动部门:马上查处,决不姑息
连日来,本报记者根据李嘉诚基金会的义工报料发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平洲镇钰X鞋厂有大量未满16周岁的童工,每天工作超过12小时,有童工病发高烧,也不准辞工回家。5月12日148名初中未毕业的学生被送进厂(其中相当部分是童工),不少人因不堪超负荷的劳累逃离,目前仍有40多名学生。据查,这批童工是由广西合浦第一职业高级中学送来,未满16周岁的冒用他人户口簿开出生证明办证进厂打工。
昨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平洲镇四级劳动监察部门表示,一定要严厉查处,追究责任。
打工学生
每天干12小时累到发烧
8月6日中午,阳光辣人。平洲镇三山工业园钰×鞋厂的后门,溜出6名形体瘦小的孩子,他们胸前都佩戴着工作证,后面是一名30多岁的女子跟着,孩子们走到哪女子就跟到哪。一名孩子摆脱跟踪后给记者打电话说他们罢工了。那名女子叫易理才,是带班老师。记者让他们找借口兵分多路出来与记者会合。有四名学生终于摆脱跟踪出来接受记者采访。
这四名学生是苏×凤、曾×霞、马×萍、刘×梅,都来自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党江镇。苏×凤说,今年5月12日,他们148名学生被送进钰×鞋厂打工,每天至少要工作12个小时至18个小时。有时加班到凌晨3时,7时又接着上班。“我们常常累得一边工作一边打瞌睡,打瞌睡被保安发现了就要扣罚工资。一下班累得连饭都不想吃,就想睡觉。”
四位学生含着眼泪对记者说,她们渴望回家,可是老师不让辞工。她们打工快三个月了,没有领过工资,老师只给每个学生预支150元(有的200元)零用钱。148人现在只剩40多人了,自己离厂的学生都没有拿到工资。“我进厂不久,就病倒了,高烧到39.5℃,老师不带我去看病,只能休息半天。”曾×霞哽咽地说。
据苏×凤和曾×霞说,她们是党江中学的初中生。今年4月底,广西合浦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派了多名老师来党江中学招生,说凡是报名去合浦一职高就读的学生,不用参加中考,有初中毕业证发;交400元定位费可“免费”读职高;外出实习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个小时;实习期间的工资由老师代领,学校从学生的每月工资中扣除700元学杂费,剩余部分退还给学生。
“我交了定位费后,一职高的老师说,没满16周岁的可借别人的户口簿办证明,用别人的名字和出生时间,贴自己的相片。”苏X凤说,她实际出生日期是1990年9月11日,经过班主任罗烈珍老师“包办”后,她的出生证明变成了“陈庭珍”,出生时间变为1987年9月30日,而照片却是她本人。她向记者出示那份伪造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和那个张冠李戴的假厂证。记者见到,户籍证明上右下角落款处加盖着“合浦县公安局党江边防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学生交了定位费,合浦一职高和每个学生家长都签了一份《关于“零费用”就读模式协议书》。曾×霞向记者出示了这份协议书。她说,“学校之前一天文化课都没有上过,我们来这里实际是做苦力工。”学生向记者提供与学校签订的《关于“零费用”就读模式协议书》
离厂学生
“学校说话不算数”
8日晚上,记者拨通了从钰×鞋厂回家的学生莫×月的电话。她告诉记者,她是6月份和同学刘×若、张×妹一起离厂,之前反复向易理才要求辞工,都被拒绝。后来家里给她寄来路费,张×妹在广州工作的姐姐来到厂里把她们三个人接出来,她们才得以回家。
刘×若、张×妹现在北海的一家电子厂打工。她们说,在佛山市平洲镇打了一个月工分文未得,还倒贴400元定位费、几百元路费。她们一致表示再也不想去合浦一职高上学了。“这学校说话不算数。我们要回家,易老师都不让,也不告诉我们怎么办手续出厂,怎么坐车。” 苏X珍向记者出示用自己的照片以“陈庭珍”的名字办的假出生证明
带班老师
“他们都是自愿来这里的”
“他们都是自愿来实习的,谁都没有勉强!”本月6日晚,合浦一职高带班老师易理才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只是少数学生想回家了,就向报社乱说。他们想回家我们都允许呀,怎么不允许呢?”
当记者问及未满16周岁的学生的户籍证明以及学生每天工作超时、有病不能看等情况时,易称“要请示再回答”。记者说:“这些情况带班的老师最清楚,还要请示谁呢?”对方立即挂断了电话。
8日晚,记者再次拨通了易理才的手机。她说,这些学生都是出来实习、勤工俭学的,是受法律保障的。没上课也可以先实习,先实习再上课也无妨。这些学生家里比较穷,出来挣钱减轻家里负担也是好事。
记者问及未满16岁学生的假户籍证明之事,易理才说:“这是那些学生的事,跟我们学校没关系。”记者说:“学生反映是你们学校老师要求这么做的。”对方说:“那些小孩子要这么说,我也没办法。”
对于带班老师不让学生辞工回家,擅自离厂学生拿不到工资等问题,易理才表示,他们一直都允许学生回家。“是有些学生不适应,受不了就想回家。我们会让学生辞工的。工资也不是我领了,是给学校的。工人拿不到工资,那是人家有厂规规定。”记者说:“你的意思是说,凡是擅自离厂的学生,工资都被厂里扣住了?没有给你们学校?”对方说:“那也是给了学校,又不是我个人。”
记者要求易理才提供其校领导的电话号码,对方拒绝告知。
鞋厂负责人
户籍证明造假我们管不着
6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钰×鞋厂人事部门一负责人,他说:“这和我们厂方没关系,因为他们提供所有人的户籍证明,都是16周岁以上。我们就可以接收。我们是相信户籍证明。至于这些户籍证明是真是假,我们没有能力辨别。”
劳动部门
严厉查处追究责任
昨日下午,南海区平洲镇劳动社会保障管理所工作人员称,只要有人反映童工情况,他们就会立即查处,通常是对用人厂家进行罚款,一般每个童工罚3000至5000元。
南海区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一何姓工作人员说,只要有童工现象存在,他们就一定会查处,同时知会童工户籍所在地政府,把童工接回家。
佛山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立案投诉室陈先生说,他们会按照属地管理,立即通知南海区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决不姑息。
广东省劳动社会保障厅投诉举报中心一位姓兰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马上通知佛山市劳动监察部门下去查处。如果童工用的是假户籍证明,这在处罚雇用童工的厂家时有一定的难处。因为厂家也是被蒙在鼓里。如果厂家明知道是童工,那是肯定要受到处罚的。实际上,问题的根源应该在于那所职业学校。(报料人梁先生,二等奖200元)
法学专家
学校输送童工,违法工厂使用童工,违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梁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使用童工是重大违法行为!上述学校介绍未成年人就业的行为以及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行为均属重大违法行为。
梁文认为,学校的行为主要违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以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等相关规定,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有义务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但这批童工仅凭派出所出具的一纸身份证明即入职,说明用人单位未尽合理核查义务。
据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对用人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用人单位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加重处罚。上述“责令”既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权利也是其义务。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即使用人单位使用的并非是童工,每日工作十几小时的劳动强度亦违反了《劳动法》关于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且禁止劳动者辞职也侵犯了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
关于童工的身份证明问题:如果派出所加盖的公章是伪造的,则有关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如果派出所加盖的公章是真实的,则有关单位应根据相关工作人员的情节依法作出处理。(文/图本报记者喻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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