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网”无补偿,沙河一大院每户需付数千元,456户中454户反对
南方都市报讯8月6日,沙河街街道办指派工程队拆除龙岗路一大院住户阳台的防盗网,对此,小区业委会对小区的456户居民做调查,其中有454户反对拆除防盗网,原因是街坊们认为防盗网是居民的财产,街道要拆除应给予补偿,而居委会对此称是按政府文件执行。
小户型“换网”也要花5000多元
近日有读者致电本报投诉,称龙岗路一小区内街道要拆除防盗网,居民都必须自己再掏钱装上新防盗网,这样一来,每家要花费好几千元。日前,记者走访了该小区,在小区入口处,看到了张贴的天河区政府“整治不规范防盗网”的文件(穗天府[2006]2号)。据住户徐伯介绍,小区共有12栋住宅楼,464户人家,1994年至1995年开始安装防盗网,当时是按公安部门的规定安装,并经过广州市规划、消防、公安部门验收合格的,所有的住户自己掏钱安装了防盗网。今年7月,居委会发出通知,要求拆除改装防盗网,改装费用居民自付。徐伯称,如果按街道工程队提供方铁10元/平方米、不锈钢15元/平方米的价格来计算,改装成不锈钢防盗网后,小面积住户的阳台也要花5000多元。
居委会称是按政府文件办事
据小区业委会的区主任介绍,小区只有一栋楼临街,当时建的防盗网也留了安全门,多数住户家的防盗网符合政府文件里“防盗网的设置必须符合规划、消防、市容景观等”的要求。拆除防盗网还要居民自己掏钱重装,街道没有任何补偿,这让居民们意见很大。业主陈女士介绍,以前建设三马路有一个小区拆除了防盗网后,工程队会将旧材料砌成合尺寸的防盗网免费装上。8月2日,小区召开了业主大会,认为民意应该得到尊重,防盗网的拆除与否应与业主协商,若必须拆除当给予补偿,如果强行拆除会造成恶劣的影响。业委会对小区的456户居民做调查,其中有454户反对拆除防盗网。就业主的意见,记者致电西街居委会,接听电话的张女士称街道整治防盗网是依据政府的文件,收费也是天河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也给了居民回复函,复函内写明整治防盗网依据穗府[1999]72号文、穗规法字[2000]第93号与穗天府[2006]2号等法规,明确“改装防盗网的工本费应由住户负责”。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