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累积成千万大案
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主任涉嫌违法发放贷款
快报讯(通讯员 余言 记者 宗一多 见习记者 吴杰)刘忠跃是南京一个足疗中心的经理,他竟能通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从信用社骗贷两千多万,近日他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14年。 刘忠跃之所以能够骗到巨额贷款,这与南京市雨花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主任吴军的“工作”是分不开的。目前,南京市雨花台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吴军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一案,此案将择日宣判。
吴军从2002年3月起担任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主任,小额(农户)贷款是他负责的业务之一,信贷员陈某(女)是吴军的下属,具体执行小额贷款项目。
雨花台区检察院指控吴军和陈某于2004年7月至2005年7、8月之间,违法发放贷款。吴军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小额贷款时,向刘忠跃等人发放238笔小额贷款共1475万元。据已被判刑的刘忠跃交代,他把其中的500万借给了吴军。另外,陈某从营业部违法发放119笔小额贷款共635万元给吴军,被吴军个人用于经营活动。
同时,检察院指控吴军挪用资金,利用虚假的贷款资料和虚构的“刘虎”、“刘明”的名义,从本营业部套取126笔小额贷款共670万元,用于其个人的经营活动。
前天上午法院第一次开庭,昨天上午继续开庭审理此案。根据检察院出示的吴军之前的口供来看,吴军把自己通过小额贷款得到的大笔资金,很多用于自己的投资。
从口供上看,吴军听一个朋友说连云港有个项目前景很好,就和该朋友商量好,用吴军妻子的名义在香港成立了迎旭公司,然后在连云港成立了连云港迎旭公司。后来怕别人知道自己妻子是董事长影响不好,吴军就把1300多万元投到了朋友的公司,其中500万元到了连云港的项目上,800万元被朋友使用了。
检察官说,吴军和刘忠跃“合作”,利用刘忠跃作为担保人,然后用大量非法得来的身份证明作为借款人,并虚构贷款用途,进行大量的小额贷款,贷得大量资金,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法律人士指出,案件的根源在于权力没有约束,贷款用途没有监督。要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一方面银行要对贷款审批权进行监督和约束,同时严格程序,加强信贷人员的责任心,还要对贷款用途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反复贷款人加强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