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记者杨野实习生王丽佳蔡蓉)李女士离异后,前夫找人借款20万元一直未还。不料前夫去世,李女士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住进了前夫所留的房内后,债权人却起诉要求李女士归还欠款。昨日,南岸区法院对此案举行庭前听证。
2004年,李女士离异,小孩随父亲张某一起生活。去年,张某在顾某处借款20万,到期后无钱归还,故将自己的一套100余平米房产作为抵押。但不久张某因故去世,孩子继承了父亲留下的商品房,李女士遂以监护人身份住了进去。
顾某向李女士讨债,李女士称无钱偿还。顾某把李女士母子俩告上法庭讨债,追加李为债务人,并请求对李女士现居住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昨日听证时,李女士觉得很委屈,哭称如果将房屋保全,她和小孩便没处居住。法庭欲进行调解,但因原告顾某没有到庭,其委托代理人在场,李女士不接受调解。法院宣布择日审理。
来源: 2006-08-11 0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