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与律师本来各司其职。而英国宪法事务部近日公布一项提案,打算赋予法官解雇辩护律师的权力。据《泰晤士报》昨天报道,如果法官认为辩护律师不能处理好与重要案件相关的工作,法官将有权解雇辩护律师,以缩短审判时间、节省诉讼案件所需开销。
加强法官权力
“提案针对近期一些与恐怖嫌疑人有关的审判提出,”《泰晤士报》援引宪法事务部文件说,“恐怖活动通常与有组织的犯罪和欺诈有关。对恐怖嫌疑人的审判经常由于被告方律师能力欠缺,或者由于共同被告的辩护律师存在利益冲突而耽搁,特别是涉及到多名被告的案件。”
出于上述考虑,法官将被赋予解雇辩护律师的权力。提案中写道:“这些提案意在加强法官的权力,以使他们更好地处理那些时间长、情况复杂的案件。”
为了确保公平
英国一些小型律师事务所可能同时为多名恐怖嫌疑人作辩护代理,英国议会下院内政特别委员会7月份对这一问题作了特别调查。结果显示,有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只有少数几名代理律师,但代理的被告者人数却是律师人数的两倍,而且这种情况屡屡出现。
内政特别委员会据此认为,“那些被告可能无法得到最好的法律辩护。这当然可能影响到最终判决的公平性”。
提案规定,假如被告方辩护律师被法官请“走”,被告可在3个月内找到另外一名辩护律师“接班”,但对方不能是已经参与此案的律师。
权力偏离正道
这项提案一经公布,就招致了律师的纷纷不满。他们认为,提案可能损害到嫌疑犯自由选择辩护律师的法定权利,而拖延审理时间、律师分身乏术等问题可以通过职业法规解决。
伯顿·科普兰公司是伦敦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专门为罪犯提供辩护代理服务。事务所合伙人之一马克·哈斯拉姆说,被告人选择辩护律师的权力与有效处理案件、节省开销两方面都很重要,要在其间找到平衡。
哈斯拉姆认为,“赋予法官解雇律师的权力偏离正道”。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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