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扶持100家民营领军骨干企业
深圳要再造一批华为中兴
本报讯为鼓励、引导和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激发民企的创新活力,我市将集中力量扶持一批具有明显行业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民营领军骨干企业。 昨日的深圳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公布了《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提出,在全市五个行业中认定100家民营领军骨干企业,作为全市各级各部门配置政府资源和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对象。据了解,该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三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将在进一步公开征求后修改完善,尽快付诸实施。
副市长陈应春在做关于《办法》的起草说明时表示,强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扶持民营企业尽快做大做强,是深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有效切入点。然而受政府资源紧缺约束,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不可能对全市15.2万家民营企业采取平均用力、“撒胡椒粉”的方式进行,必须要有所区别、有所侧重,集中力量和资源做大做强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行业优势明显的行业领军骨干企业,再造若干个像华为、中兴这样的大型龙头企业,以此带动广大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把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推向一个新阶段。
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的认定,首先需要对“民营企业”这一概念进行界定。目前国内对民营企业的概念至今未有权威统一的解释。为此,《办法》对“民营企业”进行了定义,即是指“在本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由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或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比例占控股(含相对控股)的企业,以及上述两类企业控股的企业”。
而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则是指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具备较好的发展潜力、较高市场占有率并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
根据我市产业结构现状及产业发展导向,《办法》提出了确定五大类产业的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认定名额,并实行总量控制。其中电子信息产业认定名额不超过40个、重点新兴产业认定名额不超过15个、先进装备制造业认定名额不超过15个、优势传统产业认定名额不超过20个、服务业认定名额不超过10个。
年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居所在行业的前20位,并符合下列六类条件之一的民营企业,直接依次认定为所在行业的民营领军骨干企业:1.中国电子百强、中国连锁百强;2.拥有经认定并通过年度考核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4.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中国专利优秀奖,或拥有基础性发明、原始性创新或关键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5.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6.其他市政府认为特别优秀的企业。
《办法》提出,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的认定,在我市规模以上企业范围内进行,不设置企业申报环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公信的原则进行。认定过程中,将进行社会公告和公示,通过部门核查的企业名单在新闻媒体或市贸工局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如发生经核查证实的重大否定性投诉,则剔除该企业。
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的认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经认定的企业纳入“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库”,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实行动态滚动管理。市监察部门对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认定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察。当事企业如对认定操作过程持有异议,可向市监察部门投诉。
本专题撰文:
深圳商报记者林若飞董超文陈姝李纬娜
实习生赵亮李力张希本专题摄影:深圳商报记者余海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