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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建设关系广州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
出席在广州召开的“电力设施建设与城市环境专家咨询会”的专家组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形成,专家一致认为,电网建设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广州电网容载比逐年下降,已接近规范下限甚至低于规范要求,极易造成电网安全事故,上述问题宜及早解决,否则将对广州全市经济和居民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专家同时指出,政府部门应加强与市民沟通,改变信息不对称状况,开发商应在楼盘宣传资料中公布相应的公共建筑设施配置,不可隐瞒变电站规划。
记者倪明、骆建基 通讯员陈伟秋、周晓燕
加强电网建设刻不容缓
暨南大学产业与区域经济研究所教授朱卫平、广州市社科院数学经济所副所长欧江波、中南电力设计院高级工程师史玉柱、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主任朱重德等专家一致认为,电网建设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未来广州GDP增长迅速,产业发展出现适度重型化趋势,产业发展用电尚处于加快增长阶段。广州“十一五”GDP规划增长12%,实际增长可能超过规划指标,电力规划应考虑这一现实。此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能替代其他能源的趋势明显,生活用电也稳步提高。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电力需求仍将快速增长。因此,电网建设需要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并付出巨大努力。
同时,广州电网容载比逐年下降,已接近规范下限甚至低于规范要求,给电网安全运行带来突出的运行风险。电网超极限运行,极易造成电网安全事故,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电网事故是对我们很好的警示。由于规划选址难、征地难、拆迁难等原因,目前广州市电网建设严重滞后,500KV电站支持不足,电网降压容量不够,220KV电网结构薄弱、110KV线路重载、变电站布点不足等等。广州市电网容量和通道严重不足情况造成了夏季用电高峰期电力的受限,供电部门被迫要求错峰甚至强制限电。这些问题不及早解决,将长远地对全市经济及居民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
尽早沟通消除公众疑虑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孙一民、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马向明、武汉中南电力设计院高级工程师裴华、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高级工程师何志辉、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站总工程师帅震清等专家建议,输变电设施的电磁环境健康影响问题以政府层面或环保等部门组织公众答疑,以四川为例,利用六五环境日等咨询宣传工作,向公众发放上百万份咨询资料,通过报纸、电台宣传、邀请公众对话,采取各种形式,如请专家、教授、公务员在小区、街道开展讲座,通过多种途径化解群众对电磁辐射的疑惑。
专家呼吁,应高度重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加强政府、企业与公众三者间信息的沟通与交流的意见,加大宣传力度,实现信息对称,及时化解矛盾,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了环评报告后,就及时让公众参与,对公众的疑虑作出解释,并充分考虑公众的合理要求。
开发商不可隐瞒变电站规划
在上海,开发房地产小区必须对外公布配套电力设施规划信息。专家指出,电力设施作为重要的公共设施,是商业、居住区域必不可少的配套之一。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商业项目开发中,也应遵守城市规划管理,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与义务,为配套公建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开发商应在楼盘宣传资料中公布相应的公共建筑设施配置,如配套变电站、垃圾压缩站等,有关部门应制裁相关机构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如房地产开发隐瞒变电站规划选址等信息)。
变电站可适当采取地下或半下地
国家环保总局科学技术顾问委员会委员、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中心研究员赵亚民,广东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副主任黄乃明,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宋宏,武汉高压研究院副总工邬雄,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研究员杨新村等专家认为,从改善城市景观出发,在城市中心区域,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采用电缆取代架空线路、采用户内或半地下(地下)变电站等,都是可考虑的技术方案,但采用地下电缆并不是针对所谓“电磁辐射危害”的解决方案,而主要是城市景观和提高工程质量档次的需要。
上海在建变电站等电力设施时积极消除市民的顾虑。结合站地环境条件要求,变电站可适当采取地下或半下地的布置方式;变电站建设在景观上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广州可结合本市的发展情况,予以借鉴。
“国际尚无定论”说法不确
专家一致认为,在电磁环境健康领域,各种研究报告与调查分析个案不胜枚举。流行病学研究,各种生物实验研究、细胞研究及机理研究文献也极其丰富,各种专家意见表述大相径庭,使公众产生“国际尚无定论”的不确定感。实际上,世界卫生组织从1996年开始组织世界上40多个国家,历时10年开展的《国际电磁场研究计划》以及其发布的多个官方文件,已经对工频电磁场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全面的、科学的评估,并给出了很明确的环境健康影响信息。即:“没有证据表明,暴露在我们生活环境中的低频电磁场会对生物体产生有害的影响”,“没有一个重要的委员会已经得出低水平的场确实存在着健康危害性的结论”,“在输电线和配电线周围的极低频场水平并不会对健康有危险”。
专家认为:“无形杀手”等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临近居民区的输变电设施产生的电磁场实际水平都低于我国标准限值及国际权威标准限值,不会对人体形成有害影响。通过对海南、江苏、河南等多个地方的电力设施的监测结果表明,只要布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20kV及以下变电站场界外符合国家标准,包括一些220kV及以下高压输电线跨越住宅的情况都不超标。
“电磁辐射”说法易引公众担忧
专家指出,我国现行的输变电工程环境评价标准限值总体偏严,没有过时,完全符合或严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国际权威标准(包括1998年颁布的国际非离子防护委员会ICNIRP导则和WHO支持下制定、并于2002年颁布的美国IEEEC95.6标准)所规定的旨在保护人体安全的暴露限值。
由于输变电工程的频率很低,波长达6000kM,因此不可能在其周围(所谓“静场区”)形成有效的电磁能量辐射。世界卫生组织及国际标准在环境健康领域中,均明确采用更确切的“电场、磁场和电磁场”术语,而不采用“电磁辐射”这一极易引起混淆及引起公众担忧的术语。
由广东省电力设计院高级工程师黄志秋主持讨论的第四组专家也认为国家对公用电网的质量标准是有严格要求的,因此电网的谐波水平极低,在正常情况下,电网的运行频率只有50Hz的基波,谐波可忽略不计,不具有向远方传播和辐射的条件。
专家赞许粤首例两部门联手规划
由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孙一民主持讨论,武汉中南电力设计院高级工程师裴华、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站总工程师帅震清等参加的第三组专家认为,当今国内外大中型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时,都基本采用在城市中心密集区建设满足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的高电压等级供电设施以满足城市中心用电水平的持续增长。保证整个城市电力供应充足、安全、可靠是城市每一个居民的基本要求,也是与公共利益要求吻合的。
目前广州市总体规划中的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对电力设施提出了宏观方面的规划,广州规划局与供电局联合组织编制的《广州市城市高压电网规划》,确定了广州市中心城区110kV及以上变电站及高压走廊的布局,并结合分区规划整合、中心镇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将有关变电站选址、高压走廊控制落实到了分区规划整合及中心镇规划成果中。专家称赞,广州规划局与供电局的联合,使规划更有保障,对全省是个有益的尝试。第四组专家也建议,严格控制电力设施建设用地,加大规划执行力度。对社会公开电力设施建设规划情况,提高政策透明度,以期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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