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东莞樟木头镇原镇委副书记、镇长李为民挪用受贿贪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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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为民:“亿元涉案款我能还清”
豪赌输掉九千万、被控挪用公款过亿的原东莞樟木头镇长李为民受审
●李为民成东莞史上挪用金额最大的官员 昨日受审时已归还5300多万元
●主政塘厦镇5年无人举报,离任审计露馅
一名镇长,挪用1.1亿公款频繁到境外赌博,输掉9000多万元,成为东莞历史上挪用受贿贪污数额最大的官员。 昨日,东莞樟木头镇原镇长李为民受审,他已归还5300多万元。李当庭表示,李家正在变卖财产,相信在一审宣判前能全部还清剩余款项。
昨日,广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东莞樟木头镇原镇委副书记、镇长李为民挪用受贿贪污案,李任塘厦镇副镇长、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961万元、港币290万元,受贿171万元,贪污106.2万元一案。
电话遥控澳门投注赌博
据公诉人介绍,李为民,男,1963年8月4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大专,案发前系东莞市樟木头镇镇委副书记、镇长。
李开始赌博是在1996年和1997年间。当时,李为民和冯某开一起去澳门赌博,起初赌资还比较少。1998年的时候,李为民赌资越来越大,李为民这个时候经人介绍认识了澳门“葡京赌场”的叠码仔,身上携带的钱输光后,就开始向叠码仔借筹码。从那个时候开始,李为民常常是一次就输100多万元。2004年,中纪委加大了对于官员赴境外赌博的查处力度,李为民此时并没有悔悟,竟然屡次通过电话遥控他人帮其在澳门疯狂投注。
据东莞市纪委早前查实,李为民长期参与境外赌博,输掉人民币9000多万元。2000年至2004年的五年间,他往返港澳共257次,平均每年50多次,平均每周达1次。仅2004年,李为民赴港澳的出入境记录上,就留下了67次的记载,最频繁的一个月高达17次,即平均每周往返四五次,这其中大都是为了参赌。
昨日,检察院起诉称,1998年1月至2004年11月,被告人李为民担任东莞市塘厦镇副镇长、镇长,兼任该镇对外经济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塘厦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塘厦镇科苑城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其间,李为民利用上述职务之便,进行挪用公款、受贿、贪污等犯罪活动。
疯狂挪公款因权力缺乏制约
据公诉人称,李为民在五年的疯狂赌博和挪用公款过程中,东莞市纪委竟然没有收到一份关于李为民的举报信,直到离任审计时,李为民腐败案才露出马脚。据介绍,2005年2月,已经在塘厦担镇长多年的李为民调任樟木头镇镇长。审计部门在进行例行审计的时候,发现李为民曾经负责的塘厦经济发展总公司有巨额财产去向不明。
随后,李为民被东莞市纪委“双规”,接受隔离审查。2005年11月24日,李为民被罢免东莞市人大代表资格。同年12月1日,李为民被拘留,同日被逮捕。
在“双规”期间,李为民案件已经引起了多方关注,关于他的涉案金额也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增加,从7000多万到9000多万,再到1个亿……至此,李为民已经成为东莞历史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金额最大的一位政府官员了。
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称,李为民作为一名正科级干部,频繁到境外赌博,在东莞历史上罕见。据其介绍,在1999年至2004年,李为民先后52次挪用公款。仅2000年一年时间,李为民就挪用公款多达16次。谈到李为民挪用1.1亿多元公款的数额,公诉人表示,1.1亿相当于欠发达县一年的财政收入。公诉人认为,李为民之所以能如此疯狂地挪用公款,与权力缺乏制约有很大关系,因为在这些案件中,李为民往往既是借款人,又是审批人。
“相信自己财产能还清这笔欠款”
截至公诉书送达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时,李为民已经归还了1.1亿多元挪用公款中的5300多万元,尚有4200多万元人民币和290万元港币未归还。对剩余钱款的归还,李为民和辩护人昨日在法庭上算了一笔账。
李为民辩护人称,李为民目前还有自2005年10月以来入股企业的分红180多万元到账;东莞市纪委拍卖李为民在东莞的住房等私有财产合计达1039万多元,这笔钱很快就会通过拍卖行转到指定账户;为了迅速归还挪用的公款,李为民在看守所写信给妻子,要其变卖深圳的一处房产,大约价值226万元,这笔钱大概在9月1日就可以支付到李为民妻子的账户上。此外,李为民还可以变卖自己入股的企业股份,相信全部变卖后,李为民可以全部还清所挪用的钱。李为民辩护人称,在一审宣判之前,李为民可以全部还清,届时,法庭可以减轻对李为民的量刑。
李为民对法官表示,虽然自己在看守所里不知道家里还债的具体情况,但是他表示,“相信自己所有财产能够还清这笔欠款。”
2005年10月,“双规”期间,李为民在东莞市纪委写下的请求书保证会在短期内偿还赌款。李为民称,作为地方领导干部,自恃为塘厦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所以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李为民否认受贿辩称是分红
在法庭上,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争辩。从政多年的李为民此时也展示出了自己的辩论能力。针对公诉人指控他的挪用公款、受贿、贪污罪,李为民也逐一进行了反驳。李为民表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公诉人对他的指控是不公平的,公诉人对其指控的所谓“受贿罪”只是他投资的利润“分红”,至于“贪污罪”,李为民表示,自己当初资金比较紧张,只是短期借用,以后会归还的。
由于案情复杂,东莞市中院就此案开了一整天庭,主要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案件宣判将择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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