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黔东南信息港提供免费在线视听,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侵犯其录音制作权为由,将凯里某电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8万元(本报曾报道)。日前,经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该电脑有限公司赔偿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各种损失14000元。
法院认定,2006年5月以前,被告凯里某电脑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网站“黔东南信息港”的音乐频道中,未经原告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许可,免费向公众提供了原告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37首曲目的在线试听服务,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侵权行为。但是,被告的侵权行为没有给原告造成多大损失,且被告没有非法所得,诉讼期间已及时移除这些歌曲。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经济损失等费用14000元。同时判决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6210元中的4000元,原告承担22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