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一早,杭州市裕佳商标事务所的马经理跟往常一样一上班就打开了商标监控软件,可刚一打开就大吃了一惊:“没想到我一眼就看到了‘三光’这样的商标,并且是一家日本公司申请注册的,我一看距离公告截止日期只有19天了。 我想只要是清楚那段历史的中国人都会对‘三光’这一字眼十分敏感。”(8月10日《现代金报》)岂止是商标事务所的马经理对臭名昭著的“三光”字眼十分敏感,甚至就连杭州市的普通市民都对此十分敏感。杨先生告诉记者:“一旦被注册了,我是绝对不会购买带有这样商标的产品的。”何小姐则认为:“我甚至怀疑这家公司的真实用意,谁都知道这一词汇对中国人意味着什么。”
可非常奇怪的是,作为该商标代理人的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却居然这样表示,这一商标是由客户提出来的,“客户有要求,我们也没有办法。因为这一商标在中国是没有的,所以客户可能认为就能注册,我想这并不违反商标法,否则国家商标局也不会予以批准。”
好一个并不违反商标法。可日本企业申请注册“三光”商标果真不违反商标法吗?我国商标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不可以注册为商标的八种情形,其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六),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八),显然能够作为每一个对“三光”商标注册提出异议人士的法律依据,来阻止不良的“三光”商标在中国注册,可作为上海这家专利事务所却为什么偏偏对这一法律规定视而不见呢?
我以为,这家专利事务所不了解中国商标法的说辞是搪塞不过去的,因为如此懵懂无知,他们怕是在商标专利市场上混碗饭吃都难。于是,就只有一种可能:“三光”商标是否涉及敏感问题,是否会伤害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这不是纯粹的商标专利代理人应该关心的事情,他们只关心代理费是否能及时、足额到账,仅此而已。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狂热的民族主义者,也不提倡非理性的过度自尊。但我以为,一个民族要受到他人的尊敬,首先就应尊重他人、尊重历史,并且自尊自强,不奴颜媚骨,更不妄自尊大。可上海这家商标专利事务所对“三光”商标注册的如此不敏感,甚至认为这并不违反商标法的表现,难道能以迟钝解释得通吗?这一极不正常的现象难道不比日本企业的“三光”商标在中国申请注册这事本身更让人关切、更值得我们上心吗?李甘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