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日,市民陈先生致电本报百姓新闻网6757777称,自己8月9日收到了一条短信,内容是他在7月24日因超速违章,需要在违法之日起算的15日内接受处罚,逾期将加重处罚。但陈先生收到短信通知时已经是违法后的第16天了,他觉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要交滞纳金或被加重处罚很是冤枉。
昨日,在接到报料后记者找到了负责短信传递交通违法通知信息的贵阳荣通公司。该公司业务负责人在查询了陈先生的违法记录后告诉记者,他们是在8月4日收到交警方面发来的陈先生违法信息,而公司规定只能在每周三统一发布交通违法通知的信息,所以才造成短信迟到的情况。至于短信中提到的“在违法之日起15日内到交警支队接受处理,逾期处理将加重处罚”的语句只是一个固定条款。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省交警总队直属支队违章处理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逾期处罚的具体起算时间是从违法人收到特快专递书面通知并办理了罚单后才起算,如果车主有事,还能推迟几天再去办理罚单,像陈先生这种情况是暂时不会收取滞纳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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