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联合国8月10日电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10日对中国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五、第六次国家报告进行了审议,其中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第二次报告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次报告。
全国妇联副主席黄晴宜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了审议会议。黄晴宜团长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领队李淑仪女士、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领队高德志先生分别在会议上作了介绍性发言。
黄晴宜说,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公约在中国的执行,认真履行公约义务,重视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不断推进公约在中国的全面落实。她向委员会介绍,中国重点加强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修订法律,为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供法制保障;二是强化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促进男女平等的工作机制;三是采取特别措施,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四是集中财力物力,解决涉及妇女生存、发展的突出问题;五是广泛宣传公约,营造性别平等舆论氛围。
黄晴宜还就委员会关注的女性参政、就业、拐卖妇女、出生人口性别比等问题,向委员们介绍了中国政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就以及面临的挑战。此外,中国政府代表团还客观、认真地回答了委员们提出的所有问题。
各位委员对中国政府履行公约的情况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代表团成员的相关回答表示满意。
据黄晴宜介绍,此次是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首次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接受委员会的审议,充分展示了中国政府对妇女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取得的巨大成就。代表团认真地听取了有关委员和专家对中国履约情况的建设性的建议,这将有助于进一步改进中国的妇女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