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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美军囚禁的犯人 [资料]
据美国媒体8日披露,布什政府准备提出一项修改《战争罪行法》的修正案,目的是排除中央情报局特工、前军事人员以及获政治任命的官员因侮辱或羞辱战俘而被起诉的危险。如果这项修正案获得通过,那么已经被广为报道的美军伊拉克阿布格莱布监狱虐囚事件和关塔那摩美军监狱虐囚事件,都不算触犯《战争罪行法》,涉及的美军士兵都可以无罪获释。美国法律专家说,此举是公然挑战《日内瓦公约》。
前美军律师杰弗里·科恩认为,“第三公约”本来就是故意使用模糊语言,以免士兵绕开明令禁止的行为而变本加厉地对待战俘。他说:“修正案删除关于羞辱战俘的规定将被专家察觉,并可能被同盟国认为是改写《日内瓦公约》。”
美国的《战争罪行法》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通过的。这项法律规定,美国公民在触犯《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的“第三公约”时,应在联邦刑事法庭接受审判。“第三公约”被认为是战时对待战俘的最低标准,规定了禁止虐待和羞辱战犯,但是没有对其中的具体行为作出规定。
布什政府以“第三公约”的规定过于“模糊”为由,在《战争罪行法》修正案中,将侵犯战俘权利的行为具体规定为10项,其中包括残害、谋杀、强奸和扣押为人质等。而伊拉克阿布格莱布监狱的美军士兵强迫犯人裸体、给犯人上狗链子、让男犯人穿女人胸衣的行为,没有一项在这10项犯罪行为之中。而在《日内瓦公约》中这些行为都算是侵犯了战俘的人格尊严。这意味着,根据布什政府的修正案,那些美军士兵根本就没有虐囚。
根据布什政府的修正案,阿布格莱布监狱的虐囚行为没有一项在这10项犯罪行为之中。
“第三公约”本来就是故意使用模糊语言。美国政府的修正案有改写《日内瓦公约》之嫌。
这个修正案已经引起了国际红十字会的关注,但是他们的反对意见并没有被美国政府接受。
由《华盛顿邮报》请来的10位专家律师在评论这个修正案时说,这些修正会影响到如何对待在押囚犯,并影响到其他国家如何看待华盛顿对待法律条文的态度。
来源:广州日报
转自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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